7月23日,高检网发布消息,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原行长陈磊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已经终结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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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陈磊的履历,其在招行系统内任职多年,2012年左右,陈磊从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行长助理升任为南昌分行副行长,只在副行长的职位上待了一年,便升任为南昌分行行长了。
此后7年的时间里,陈磊一直掌管招行南昌分行。2020年8月,陈磊调任重庆分行,接替升任总行副行长的重庆分行原行长雷财华,成为重庆分行行长。
虽是平迁,但重庆分行是招行在西部地区规模第三大的分行,截至2024年末,表内资产规模为1719.92亿元。
企业预警通披露的工商变更信息显示,2024年12月30日,陈磊与魏广文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正式卸任重庆分行行长。
卸任重庆分行行长后,陈磊便再未出现在公众视野了,直至今年6月高检网发布了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陈磊决定逮捕的消息,如平地一声惊雷,宣告其“落马”。
通常而言,金融业高管落马都是先被带走调查,然后再依次执行立案、逮捕、起诉等程序,而陈磊落马则是直接就被决定批捕了,侧面说明陈磊大概率并非正常程序落马,而很可能作为其他金融反腐案的“支线”被查到,直接被批捕。
值得注意的是,在陈磊被逮捕前,其“老上司”——招商银行原副行长丁伟,在去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查了,今年2月,丁伟被作出逮捕决定。
不仅落马时间接近,陈磊与丁伟还都是被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呢?
根据最新公告中检察院的起诉内容,陈磊在担任招行南昌分行行长助理、行长,招行重庆分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同时,还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这里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应该就是指陈磊行贿一事,至于其因何行贿,向谁行贿,行贿目标是不是丁伟,目前该案件还在办理中,暂时无法知晓确切细节。
不过,梳理丁伟的履历,可以发现其与陈磊的任职重合事件似乎并不长。丁伟是招行南昌分行的首任行长,2001年12月,在南昌分行还是南昌支行时,丁伟便从招行杭州分行调任南昌支行担任行长,次年南昌支行升格为分行,丁伟仍担任该分行行长。
2003年,丁伟从招行南昌分行行长一职被提拔到总行,先是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紧接着做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丁伟升任招商银行副行长,并一直做到2017年5月退休。
丁伟离开南昌分行后,南昌分行行长先后由文行赤、胡德明担任过一段时间,这之后才由陈磊接任。
陈磊虽然起步于南昌分行,在该分行任职多年,但陈磊2012年升任行长助理,进入南昌分行管理层时,丁伟早已离开南昌分行多年,已经是总行副行长了,两人明面上的职务交集并不多,还是说二者之间会有更深层的利益牵连?
值得一提的是,丁伟在进入总行后,仅用了五年便从部门总经理一路晋升到副行长;陈磊在南昌分行,也只用了一年多便完成了从行长助理到副行长、从副行长到行长的两级跳,两人的晋升速度都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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