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方说法,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6人经全力施救,最终确认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看这个图片,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浮选槽和格栅板的位置。
格栅板在浮选槽上方,学生在浮选槽上观看学习浮选工艺过程,然后,格栅板脱落,6名学生跌入浮选槽中。
浮选槽垂直高度超10米,槽内为高密度矿浆,类似泥石流,人体坠入后迅速下沉,黏稠浆体包裹口鼻导致物理性窒息,挣扎反加速沉底。矿浆含有剧毒浮选剂,呛入后灼伤呼吸道,引发喉痉挛和肺水肿。底部高速旋转叶轮可致肢体断裂或颅脑损伤。所以,如果没有非常专业及时施救的话,生存率趋零。
可想而知跌入的学生当时有多绝望!官方说是“溺亡”有失偏颇,学生遭遇的远不是溺亡可以概括。
这起悲剧的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且让几个家庭承受巨大的痛苦。谁该为此事负责?
首先企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网上的消息,该企业在之前有过对于格栅板进行更换的措施,格栅板的使用年限及更换设备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事故发生时,有很多学生在格栅板上,可能远超格栅板的承重,企业未及时进行制止。
从刑事的角度看,可能涉嫌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责任以外,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肯定也需要承担。
其次,高校责任。
根据网上消息,高校与该企业已经是长期合作,每年都会组织这种参观学习,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这个经验之谈真是毫无逻辑与常识。首先之前没有发生过事故,不代表这次不会发生事故;其次,这个参观学习的过程,是在近距离接触危险物,肯定是要考虑安全性,即使是去100次,也要保证101次的安全。
在前往企业参观学习前,带队老师是否已经实地考察安全性,在很多人进入到格栅板时,是否有意识到危险性?有无进行事前安全培训?
之前发生过一些舞台事故,就是因为上台多人,导致舞台承受不住导致坍塌,造成人员伤亡。这个事故,哪怕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都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所以如果学校没有完成必要的安全教育流程,同样需要对该起事故承担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真希望官方能够赶紧介入调查,格栅板脱落的原因究竟是承载重量不足还是年久失修,责任人都做了哪些工作?安全防线涉及到人身安全,无论是什么理由,或者如何赔偿都无法挽回逝者的生命,无法想象学生的家长是什么心情,尽快调查,给家长和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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