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老百姓过日子,辛辛苦苦攒点钱,都想花在刀刃上。
买车,尤其是一辆好车,对很多家庭来说,那绝对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是一份喜悦,也是对美好生活的一份期盼。
可要是这花了二十多万买回来的宝马新车,开着还不到一个月,就撂挑子不干了,这心里得多堵得慌?
更让人火冒三丈的是,在修车的时候,你猛然发现,这台车跟你当初签合同买的那台,压根就不是同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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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搁在谁身上,恐怕都得问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今天,咱们就来把绍兴章先生遇到的这件烦心事,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聊一聊。
事情得从今年五月份说起。
章先生经过一番挑选,最终在嵊州的一家宝诚宝马4S店,定下了一台全新的宝马325Li。
二十多万的车款付出去,提到新车的那一刻,心情肯定是无比激动的。
开着这辆承载着“蓝天白云梦”的座驾,无论是上下班代步,还是接送家人,都应该是种享受。
可这份享受,持续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
好景不长,到了六月中旬,也就是提车后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那天,章先生正开着车去接孩子,路上车子在正常行驶、并且是发动着的状态下,突然间就自己熄火了。
这可把人吓得不轻,大马路上的,车子突然失去动力,是非常危险的。
紧接着,仪表盘上跳出了一行刺眼的警告信息:“传动系统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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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系统,说白了就是把发动机的力量传给轮子的那套东西,包括变速箱在内,是汽车最核心的部件之一。
它要是坏了,车就彻底成了一个摆设。
没办法,新车就这么被拖车拖回了4S店。
经过店里技术人员的检查,给出的结论是变速箱内部的阀体出了问题,需要更换。
这阀体可是个精密的零件,相当于变速箱的“大脑”,负责控制换挡。
换这么一个零件,4S店的报价接近五万块钱。
听到这个数字,章先生心里肯定是一沉。
好在,车子是新车,在质保期内,这笔不菲的维修费用由宝马厂家承担,章先生不用自己掏腰包。
虽然钱是省下了,但一个大大的问号已经在他心里画下了:这可是宝马啊,德国制造,以精密和可靠著称的品牌,怎么一台全新的车,才跑了这么短的时间,核心大件就出了这么严重的毛病?
这车的质量,真的靠谱吗?
如果说,变速箱故障只是让章先生对这台车的质量产生了怀疑和失望,那么,在修车期间的一个意外发现,则彻底点燃了他的怒火,让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在等待车辆维修的过程中,章先生闲来无事,就把购车时的各种单据拿出来翻看。
当他无意中将当初签订的购车合同,和眼前这台正在维修的宝马车的铭牌信息进行对比时,他惊得目瞪口呆——两个车架号,竟然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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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得先说说这个车架号到底是什么。
车架号,学名叫车辆识别代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VIN码。
它由17位字母和数字组成,是每一辆汽车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号码”,全世界都不会有重复的。
你买车签合同、去车管所上牌、买保险、以后做维修保养、甚至将来卖二手车,所有环节认的都是这个号。
可以说,车架号就代表了这台车的法定身份。
现在,合同上白纸黑字约定的那个“身份证号”,和自己实际开的这台车的“身份证号”对不上,这意味着什么?
这说明,4S店交付给章先生的这台车,根本就不是他当初在合同上签字确认要买的那一台车。
这简直就是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
章先生立马找到4S店的销售人员讨要说法。
对方的解释听起来却显得有些轻描淡写,大概意思是说,当初章先生因为办贷款按揭的事情,中间耽误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
在这期间,店里不太确定章先生到底还要不要这台车,正好有别的客户急着要,他们就把原先合同上写明的那台车卖给别人了。
后来给章先生提车的时候,就从新到的一批车里,调了另一台同型号同配置的车给他。
销售还声称,提车的时候已经跟章先生口头说过了,车架号换了。
对于这个“已经告知”的说法,章先生完全不认可,他表示自己毫不知情。
双方各执一词,陷入了僵局。
但咱们平心而论,就算4S店真的口头说了一句,这种做法也存在着巨大的问题。
汽车作为大宗商品,它的交易是受到合同严格约束的。
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标的物(也就是那台特定车架号的车),你要更换标的物,难道不应该和消费者进行正式沟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或者书面确认吗?
一句轻飘飘的“我跟你说过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合同严肃性的漠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章先生也寻求了法律援助。
律师给出的专业意见,从法律条文上看是理性的,但对章先生来说却有些无奈。
律师表示,虽然4S店更换了车架号,但由于交付的车辆在品牌、型号、配置上都和合同约定的一致,车辆的使用功能并没有受到影响,所以很难被认定为“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性违约。
也就是说,想以此为理由直接要求退车,法律上的支持力度可能不够。
法律是冰冷的,但人的感受是火热的。
章先生也明白,车已经开了,牌也上了,现在去走退车的流程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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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的也不是非要退车不可。
但是,新车一个月就出大故障,再加上被“偷梁换柱”换了车,这双重打击让他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
他认为4S店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给出合理的补偿。
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诉求:第一,车辆的质保期延长两年,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第二,4S店补偿5000元现金,作为对他这段时间精神损失和维权折腾的弥补;第三,再赠送5次免费保养。
面对章先生的诉求,4S店方面也给出了回应。
他们承认了车辆的故障,并表示已经更换了零件修好了。
对于更换车架号的问题,他们依旧坚持是由于章先生自身原因导致提车延迟,才不得已为之。
而在赔偿方案上,4S店的态度就显得有些“抠门”和缺乏诚意了。
他们表示,按照国家汽车“三包”规定,章先生的情况只符合免费维修,他们本来是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补偿责任的。
但本着“客户关怀”的原则,他们可以“向上级申请”一个方案:延保一年、送两次保养、外加一个车身油漆面。
我们来对比一下双方的方案,差距一目了然。
章先生要的两年延保,打了个对折变成一年;要的5000块现金,直接没了;要的5次保养,也缩水到2次。
这个方案,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在打发人,而不是真心实意地想解决问题。
章先生当场就拒绝了这个方案。
目前,双方因为补偿方案的巨大差距,还在进一步的协商和拉锯之中。
这件事也给所有准备买车的消费者提了个醒:在签订合同和提车验车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核对包括车架号在内的每一个细节,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商家的“轻描淡写”中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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