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檀某某、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近日,淄川法院审结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檀某某、张某某通过非法搭建盗版视听资源网站,从“爱奇艺、腾讯”等网站自动采集视听作品资源上传至其搭建的网站供他人观看,并通过支付宝、虚拟币交易平台等收取会员费。淄川法院经过审理,均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檀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檀某某上交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张某某上交违法所得人民币162万元。
本案系淄川法院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典型案例。
在创意无限的数字时代,网络资源的获取与共享变得愈发便捷。私自搭建网站,传播盗版影视作品,侵犯著作权的现象日益凸显。本案中二被告人通过非法搭建盗版视听资源网站,从“爱奇艺”等网站自动采集视听作品资源上传至其搭建的网站供他人观看,并通过支付宝、虚拟币交易平台等收取会员费。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爱奇艺”等公司的知识产权,亦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淄川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不仅严厉打击了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还为民营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效统一。未来,淄川法院将持续关注此类案件,依法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通过司法裁判引领公众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价值导向,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案例撰写人
淄川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姚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