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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对宝坻区诚善口腔有限公司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理。
公示信息显示,天津市宝坻区诚善口腔有限公司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2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8061.38元,并责令其暂停口腔科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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