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风口下的数字藏品投资,平台承诺高额回报,究竟是财富密码还是资金黑洞?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数字藏品投资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以数字藏品投资为诱饵,搭建投资平台并通过在二级市场控制数字藏品寄售通道、自买自卖、控制交易量和价格等方式进行操盘,致使多名投资人财产受损。
2023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营、赵某伟在本区注册某公司,主营“Fusion”数字藏品平台,通过在聊天群内发放红包、虚构二人身在海外等方式,打造资金雄厚的假象,诱骗他人至上述平台进行投资。
期间,二人向他人购入以电脑AI绘制的数字藏品,虚假宣传前述数字藏品的增值前景且承诺“半价”保本,诱骗被害人购买平台首发藏品后至二级市场交易;同时在二级市场上通过各种方式控制藏品数量和价格;在被害人无法交易藏品要求退款时,切断与被害人联系。经鉴定,平台共计造成被害人亏损金额合计约180万元。期间,赵某伟使用银行卡从公司账户中总计提取122万余元,将其中84万元转入李某营名下账户,后被李某营用于发放红包、偿还个人债务、日常开销等。其余款项则被赵某伟用于支付平台运营费用、日常开销等。
![]()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前述公司账户内余额6000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营、赵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某营到案后未作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被告人赵某伟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被告人赵某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在案赃款发还相关被害人,责令被告人李某营、赵某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继续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
本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金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主审法官朱敏、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张明继认为,数字藏品作为区块链技术赋能下的新型金融产物,通过数字化确权让艺术收藏更便捷,为文化产业发展和个人投资带来新机遇。
然而,本案被告人却将数字藏品异化为集资诈骗工具,不仅揭开了新兴投资领域的风险一角,更折射出各类“创新”金融产品背后可能暗藏的共性陷阱。
面对数字藏品、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或类金融产物,广大投资者应当这样做:一认清投资本质,警惕“虚假概念”。应警惕不法分子借区块链、“元宇宙”等专业概念包装藏品,虚构藏品稀缺性、升值潜力,实则无真实资产支撑。须知任何投资均存在风险,“保本高息”“稳赚不赔”等远超市场规律的宣传和收益承诺背后,往往暗藏陷阱。二核实平台资质,防范“三无产品”。正规数字藏品交易须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而诈骗平台多为无资质、无备案、无监管的“三无”项目。投资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平台资质,拒绝私下转账、非正规平台交易。三保护个人信息,拒绝“熟人套路”。不法分子常利用熟人关系、社群洗脑等方式降低受害人的防备心理。即便对方是亲友或“业内人士”,也不可盲目相信,仍需保持独立判断,切勿因人情或盲目跟风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避免卷入诈骗旋涡。四保存交易证据,及时依法维权。若发现投资项目存在异常,应立即停止投入,保留相关协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或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赃挽损。切勿轻信不法分子“二次投资解冻资金”“重启或盘活资金盘”等话术,防止损失扩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