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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数百平米的国有土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本是改善生活的重要契机。然而,当征收方在“调查登记”环节只认有证房屋,对明明白白存在的无证部分刻意忽略,被征收人即将面临的,是补偿权益被大幅缩水的残酷现实。面对调查登记结论的“不公”,被征收人真的只能束手无策吗?
一纸“答复”引发争议:无证房屋缘何被“抹去”?
四川某民族自治州某县,唐先生等四位被征收人,各自拥有几十至数百平米不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中部分房屋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书,相关用地、建设手续也不齐全。这些房屋承载着他们的生计与记忆,是实实在在的财产。
2024年6月,随着该县启动国家公园建设,他们的房屋被划入征收红线。征收方随后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载明了“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然而,这看似客观的信息,却让唐先生等人心头一紧——方案中认定的房屋和土地面积,远小于他们实际拥有和使用的面积。这意味着,即将到来的补偿计算,将建立在一个被严重压缩的基础之上,他们的合法权益面临重大损失。
面对这一不公,唐先生等四人并未沉默。2024年7月,他们依法向该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书面异议,明确指出补偿方案中房屋和土地面积认定的错误,要求重新核实。然而,自然资源局的回复——《关于房屋基本情况核实申请的答复》——如同一盆冷水浇下。该答复仅简单告知,四位申请人的宗地和房屋面积与此前公示信息一致。他们提出的异议和证据,似乎被轻描淡写地“驳回”了。
法律利剑出鞘:复议程序揭露“敷衍式”调查
面对县自然资源局的消极回应,唐先生等人在拆迁律师的专业指导下,于2024年8月毅然向该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那份流于形式的《答复》。
法律是维护公正的坚实盾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
调查范围广泛: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人有配合义务(拒不配合的,按档案登记)。
公示与异议权:调查结果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重要知情权和监督权。
异议处理程序: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征收部门则负有在受理后15日内予以核实并告知申请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律师在复议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县自然资源局是否真正履行了实质性调查核实义务。法律规定的“调查登记”,绝非仅仅是坐在办公室里翻阅陈年档案,它必然包含现场踏勘、实地测量、走访询问等动态过程。唯有如此,才能还原房屋真实状况,特别是对于那些因特定历史背景形成的、未持有完整权证但长期稳定存在的房屋。本案证据清晰显示,部分委托人房屋曾尝试办理规划许可,且从未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征收方在调查登记环节就将其面积“缩水”,完全忽略了后续应进行的“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这一独立且必经的法定程序,试图在源头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机会。
复议机关——该县人民政府——经审慎审查,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关键性《行政复议决定书》(x府行复决〔2024〕3号):
精准指出程序瑕疵:四位申请人基于各自独立的不动产权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提出独立诉求。县自然资源局未分别核实、分别答复,而是采用一份笼统的《答复》进行“批发式”处理,严重违反了行政程序应遵循的“一案一议”、具体明确的基本原则,构成程序违法。
依法撤销并责令重为:县政府据此决定撤销涉案的《关于房屋基本情况核实申请的答复》,并责令县自然资源局限期依法对四位申请人分别重新作出答复。
至此,通过专业律师的精准策略和行政复议程序的强力纠错,唐先生等四人的合法权益在关键阶段得到了初步但至关重要的维护。这场胜利不仅关乎个体补偿,更捍卫了征收程序中“阳光调查、公正认定”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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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警示:征收调查环节——补偿保卫战的前沿阵地
拆迁律师郑重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调查登记” 及其紧密关联的 “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 环节,绝非走过场!它直接决定了你房屋的“合法身份”和“计算面积”,是最终补偿数额的核心依据。忽视这一环节,无异于在补偿博弈中率先缴械。
因此,被征收人务必做到:
全程紧盯公示信息:对公示的调查结果保持高度敏感,逐项核对房屋面积、结构、用途、土地范围等关键信息。
果断行使法定异议权:一旦发现认定错误(尤其是无证、缺证部分被遗漏或低估),务必在7日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交书面核实申请,并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房屋来源、历史状况、实际面积的证据(如老照片、缴费凭证、邻里证明、曾申请办证的记录等)。
复议维权不容迟缓:若对征收部门的核实结果仍不服,切勿拖延,务必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60日)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成本相对较低、效力明确的关键救济手段。
谨慎签字,保留证据:对于任何要求你签字的调查登记表、测绘图表等文件,务必看清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签。对不认可的文件,可注明“有异议,仅签收”或拒绝签字,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拍照、录像、索要文件副本)。
征收补偿的大厦,建立在调查认定的地基之上。对调查登记结果的漠然或轻易妥协,无异于亲手为未来的补偿陷阱埋下伏笔。当补偿决定书送达时,再想撼动当初“默认”的调查结论,将异常艰难。唯有在调查环节就擦亮眼睛、据理力争,才能牢牢守住公平补偿的生命线,避免权益在起点就已悄然流失。记住,法律赋予你的异议与复议之剑,正是刺破征收调查迷雾、捍卫自身财产权利最锋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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