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邻居:
今年入夏以来,已有多起溺水悲剧发生。
7月18日下午,在房山区大石河四号桥附近水域,一名男子溺水。“他被蓝天救援队员和热心市民救起来,做了很久的心肺复苏。”现场一位保安说。
然而,溺水点旁边仍有市民在逗留玩水,不远处的桥墩下更是人声鼎沸。河道边及桥墩上就竖立着醒目的“河道水深,请勿游泳”的警示牌。一位围观路人无奈地说,“他们都看到刚才的救护车了,咋就不愿离开呢?”
“我们玩的地方水才没过脚踝,相隔十几米,水深能差那么多?”在大石河溺水点,有市民问当地村民。“桥下水很浅,但往上游走十几米,就是没有硬化的河道,水深会陡然增至三四米,形成‘断崖式’深水区。”村民说。
记者观察到另一起永定河溺水,,浅水区和深水区并非泾渭分明,尤其是在永定河的溺水点,要不是现场有警戒线提示,很难想象眼前镜子一样的河水,一边水深仅盖过脚面,另一边竟深达两三米。
永定河溺水点
“不要小瞧看似‘柔弱’的水草,水草有多高,河水就有多深,两三米的水草不仅有倒刺,能划伤皮肤,还很结实,能缠住人。”曹春利说,“不少水域的淤泥超过30厘米,轻易就能‘吸住’腿脚。”
大石河溺水点
“正是因为水情复杂、管理难度大,导致救援打捞也十分困难。”曹春利说,郊区河道水域宽广,一旦落水,呼救可能不会被及时发现,“有些溺水者落水很久后才被发现,救援打捞往往耗时耗力。”
记者注意到,在永定河溺水点的岸边,竖立着一块落款为河湖管理方的“重要警示”提示牌,上面写道:“水深危险……近年来发生数起野泳溺亡事故,均为不听管护人员劝阻执意下河游泳导致。”
管理方在尽责的情况下
以身犯险者将自担全责
溺水身亡对任何一个家庭而言都是无法承受之痛,但若死者家属向河道管理方索赔时,却可能面临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局面。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几年北京法院相关判例发现,管理方在合理范围内尽责的情况下,以身犯险者将自担全责。
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判决书最后写道:“成年人不应将自身安危寄托于国家机关、公共场所管理者时时刻刻的提醒之下,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过程中应当增强风险意识,趋利避害,对于存在危险性的区域和活动谨慎进入和参与,这应当是每一个公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不少网友评论:自己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负责人。
看到这种事情还是挺痛心的,
希望大家在外注意安全。
看看房山邻居们都在聊什么?
欢迎房山邻居们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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