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近期最热的热点事件,娃哈哈遗产纷争事件绝对能上热榜中的热榜。不过,我们大部分精力都被投入到这场跌宕起伏的遗产争夺大戏本身,对于风波平息之后这些资本和权益的转移和归属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却考虑不深。
在此之前,国内出现不少民企高层及子女移民的案例,而如娃哈哈这样,当2024年宗老爷子逝世的时候,我们朴素的情感被其几十年来营造的“布鞋首富”所影响,进而将娃哈哈推至“民族企业”的精神高度。
然而现实却狠狠的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原来在布鞋首富的光环下,宗老爷子并非之前我们所了解的那个样子。
如今,无需去探究宗老爷子到底有几个红颜知己,也无需纠结宗老爷子到底有几个非婚生子女,只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这些突然冒出来的非婚生子女无一例外的全是外籍人士。
因为既无书面文书,又无亲子鉴定,所有有人怀疑这几个子女的真实性,这无可厚非。但是风刀想说的是,如果这些都是事实,那么按照目前我国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继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宗馥莉手中庞大的资本帝国必然会面临瓜分和肢解。
无论杭州当地国资是否出手,娃哈哈集团的整体利益链条早已被转移至娃哈哈体系外的宗氏家族控制的体外公司,这要是放在国企,可是妥妥的体外流转,足够判刑坐牢的。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为关键的是,一旦这几个非婚生子女合理合法的拿到了继承权,谁还管你是不是国资,谁还管你是不是体外,我只要分走我的蛋糕就可以了,其它的还重要吗?
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届时娃哈哈集团以及相关产业链条被分割之后,即便是这几个子女顶着宗老先生的光环,但他们非中国籍的身份最终会将娃哈哈带向何方?国内资本和权益难道就此成为一群仅仅保留了中国基因的外国人手中的工具和筹码?
如果再往后经历一两代人,谁还记得宗庆后?谁还记得宗馥莉?谁还记得娃哈哈?纵使国内资本转移再困难,但是这么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版图的一大块儿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将与国人再无瓜葛。
不知道这样的担心是不是多余,是不是杞人忧天,但是总觉得既然权益已经给别人了,那还跟我们有关系吗?如果将来他们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并带到国外,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制止吗?
同样的问题,不只是娃哈哈存在。曾经因为种种恩怨情仇而与娃哈哈纠缠不清的农夫山泉也有类似的问题。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说,2024年农夫集团遭遇网暴也许是误伤,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农夫集团掌舵人钟睒睒之子钟墅子已经早早了入了美国籍。
纵然是钟睒睒多次强调其子未持有农夫山泉任何股份,但是,终有一天,钟睒睒会老去,而作为其子的钟墅子自然拥有合理合法的继承权。而且我国的民法典也只规定了其继承权,而且对此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比如关于子女国籍的限制。
那么,如此一来,将来一旦钟墅子集成相关权益,那是否意味着和前述假设的类似问题同样会在农夫山泉身上上演?
虽然我国的公司法对于内资和外资的认定并不以股东的国籍认定,而是以出资来源地作为认定标准,但是如果像上面的问题一旦出现,那是不是意味着,即便是资金来源地是国内,但是因为股东或者股东子女国籍的身份变更以及资产的继承,是不是会导致原来的资金可能由于这种关系的变化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如果承认了这种改变,那就意味着承认了这背后资本和权益的归属发生改变,如果不承认这种改变,那意味着从根本上对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悖?
而存在这种问题隐患的又何止娃哈哈和农夫山泉两家?更何况还有很多知名企业家还未及退居二要么套现离场,要么国内挣钱国外花。
比如去年传出套现300多亿并全家移民的恩捷股份实控人、云南首富李晓明,虽然其公司一再发布声明否认套现并移民的说法,但是百科上关于其美国国籍的介绍却怎么也绕不过去。
再比如早已是老生常谈的sohu中国潘石屹夫人张欣、海底捞张勇、步步高段永平、光伏领军人物施正荣、融创地产孙宏斌等等,他们要么在攒足了资本后全家撤离,要么继续国内赚钱国外花,这样的现象在娱乐圈更是层出不穷,这种国内聚敛财富,国外肆意挥霍的行为本质上算不算是在掏空中国的资产呢?
也许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会修订,从而堵上这些新形势下产生的制度漏洞,但是,风刀真心希望这个动作要快,可以亡羊补牢,切不可事后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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