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九江”消息:经江西省九江市纪委监委批准,武宁县纪委监委对庐山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忠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廉洁底线失守,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三个规定”,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文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庐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文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庐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武宁县监委研究,决定将文忠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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