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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护山海“益”“鹭”同行,公益诉讼绘就生物多样性保护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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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也恰逢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建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十周年。即日起,福建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与宣传处联合推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系列报道,推送各地检察公益诉讼的做法与成效,全面展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福建检察实践,敬请关注!

矿山复绿,治愈“城市伤疤”

翔安区小光山花岗岩矿区曾因为长期存在“小、散、乱”的开矿现象,被当地群众称为“光头山”“癞痢头山”。2017年8月,翔安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16份检察建议,推动36起行政处罚案件落地,罚款900余万元。历时五年跟踪监督,昔日矿坑实现补植复绿1000余亩,焕发生机,成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刊发。

海洋守护,构筑“蓝色防线”

面对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涉海犯罪,厦门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受理涉海案件27件54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1300余万元。此外,针对厦门海域常年大规模无序违规放生乱象,厦门市检察院召开市级府检联席会议,推动行政机关立案处罚、出台规范性文件,阻断“捕捞-贩卖-放生”灰色产业链。

河湖治理,书写“筼筜新篇”

集美区检察院创新机制联动治理,率先在厦门市成立首个“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以该机制为基础,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长+河长”机制,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整治筼筜湖污染问题,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制止违规排放11起,立案行政案件8起,作出行政处罚5起,助推提升筼筜湖治理管护水平。为巩固治理成效,市检察院会同思明区检察院、联合筼筜湖保护中心设立“生态保护检察联络站”,守护“筼筜湖”这张璀璨的城市名片。

古树新枝,传承“城市记忆”

2021年起,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守古树、护名木”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在辖区内实地调查古树名木的生长状态和保护情况,针对古树名木存在被人为损害、生存生长环境受到破坏、养护不力等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份,助推相关行政机关建立系统联动新机制,推动辖区内1788棵古树名木挂牌建档,并建成“口袋公园”百余处,让上百年的古树在都市繁华中舒展新绿。

其中,湖里区检察院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福建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检+’护山海,‘益+’万物生”品牌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十佳典型案例。


以古榕树为依托建设的“口袋公园”

共筑家园,守护“蓝天精灵”

在张埭桥水库,翔安区检察院推动拆除违建、清理垃圾5.5吨,实现库区日补水量10000余吨,水质提升至V类,让“全球最美水鸟”紫水鸡安心育雏,该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出的“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整改前

整改后

张埭桥水体污染整改前后图

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燕鸥迁徙被人类活动干扰的问题,思明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尽责,成功推动建立约4万平米的大凤头燕鸥等保护鸟类临时保护区,出台思明区候鸟栖息地临时区域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并设立鸟类观测点,为候鸟迁徙路点亮绿灯。

科技赋能,创新“物种回归”

对于案件中发现的无法直接回归野外的濒危物种,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保护新路径。2025年3月,同安区检察院牵头在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设立“野生植物保护司法修复基地”,创新“司法委托—科研培护—属地回植”机制,针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金豆”等野生苗木,由司法机关委托引种园专家团队养护管理,待培植成熟后再回植原生地,为珍稀植物打造生命方舟。

在实验室里,同安区检察院与海洋三所合作的“造礁石珊瑚培植项目”悄然生长,针对无法在厦门海域自然生长的石珊瑚,由海洋三所先行培植成熟,再投放到合适海域,为海域增添生态屏障。

“破壁”修复,从“破坏”到“守护”

针对生态损害案件中“无法原地修复”的司法困境,厦门市检察机关联合厦门法院创新引入“生态司法+碳汇”机制,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司法碳汇认购联络点”,引导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碳汇,资金定向用于红树林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可量化、可追溯项目,已引导当事人自愿认购农业碳汇近2万吨、海洋碳汇9万余吨。

在“厦门市公益诉讼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厦门市检察机关组织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实现从“破坏者”到“生态保护者”的角色转变,连续四年组织或参与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共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151.8万余尾。

“检察+”联动,凝聚保护合力

2022年5月,厦门市政府、厦门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依托该平台,厦门市检察院推动召开会议,督促形成放生治理大保护格局。2023年6月,厦门市检察院与厦门市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等13家单位签约设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探索海陆空并治模式。

此外,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厦门市政协探索“政协提案+公益诉讼”双向衔接工作模式;联合厦门市审计局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获评“2023年厦门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厦门市检察院还会同广东珠海等二十个地市共同建立中华白海豚检察保护联盟,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命运共同体”。

智慧借助,扩大保护“朋友圈”

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探索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2022年2月出台专门实施办法,从高校、科研机构等选聘38名专家辅助人和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案件办理注入专业力量。

厦门市检察机关检校合作活跃。湖里区检察院与厦大法学院共建“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研学基地”,集美区检察院与集美大学法学院签署深化合作共建协议,多次借助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学者的“外脑”智慧助推中华鲎栖息地保护,海沧区检察院与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签订合作备忘录,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同安区法院、海洋三所签署合作协议,实现理论与实践同频共振。

此外,厦门市检察机关重视激活生态保护“神经末梢”,湖里区检察院在观鸟协会设立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检察联络站”,翔安区检察院在下潭尾红树林公园建立“红树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联络站”,全市检察机关陆续聘任22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有效扩大生态保护同盟军。

全民同行,共护家园之美

厦门市检察院结合全国生态日,联合市资源局、市观鸟协会开展“护鸟祥飞”主题宣传月活动,引导市民化身生态保护者。湖里区检察院打造“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暨海洋生物多样性与鸟类公益保护展馆”,并将展馆内容同步至“凤湖元界”元宇宙展馆,吸引5.3万人次云端观展,获评厦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同安区法院、海洋三所揭牌成立厦门市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云上珊瑚园”,开发线上科普平台,借助网络技术让公众“沉浸式”畅游海底世界,培育全民生态法治意识。

守护回望

法治绘制鹭岛生态长卷

从“山痕累累”的矿坑到青山叠翠,从无序放生到科学规范的增殖放流,从紫水鸡轻灵的羽翼到石珊瑚在实验室重焕微光,从古树名木重焕新生到畅通濒危动植物归家路……

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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