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427万元罚款;同时,该公司1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04万元,总罚金达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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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泰康人寿销售违规频发,今年来多次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同日,中国太保两家核心公司被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多项违规行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及罚款共99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多项违规行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353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及罚款共70万元。
多张高额罚单都说明,保险严监管态势仍在持续。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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