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认识他的吗....
姓名: 胡常
身份证号码: 45222619910206****
住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文化路184号1-3-5
涉案金额: 230632元
举报方式:电话或邮寄举报:0773-2605133,联系人:李法官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凯风路3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现场举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悬赏时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悬赏条件: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地址非为经常性居住/办公住址,人民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举报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以及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
(四)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悬赏依据: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二0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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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掌握线索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内容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法律顾问电话:159 7751 5070 顾律师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微信同号)
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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