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据最高检消息,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等座谈,围绕依法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等深入交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面对面听取建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之一,具体职责包括:
研究、拟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议案,并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联系、督促、推动有关单位拟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议案,并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或者提请审议;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等。
在座谈会上,应勇提到,“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还有两个关键词。
第一,刑罚执行监督。
根据安排,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事关惩治预防犯罪效果,事关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和司法公信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罚执行监督的对象包括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公安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写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上述计划提到,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
检察机关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加强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情况,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情况,大数据在刑罚执行监督领域的运用情况,开展减刑、假释实质化审查情况,推动依法适用假释、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等监督工作,以及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此次座谈会上,应勇指出,最高检“将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第二,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是今年一项重要立法任务。
检察公益诉讼,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公众维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项探索,始于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2025年,这项实践已持续10年。
这些年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外,还有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
今年3月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超过110万件,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样本。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
在座谈会上,应勇指出,最高检将积极主动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杨晓超表示,将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做好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守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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