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73万元四年未发放。征地58.42亩、应该纳入失地保障名单29人,至今去向成谜。
法律事实依据:
2020年、京沪高速公路扩建、征用庙头镇古龙村58.42亩土地。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规(2023)12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4万元。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按此计算:古龙村应得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款贰佰叁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文件附后供佐证)。
沭阳县财政局2021年11月25日沭财依复(2021)第7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认定:征用古龙村土地58.42亩,土地补偿116.84万元,安置补助56.42万元,青苗费0.2424万元合计173.5024万元,县财政已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
据庙头镇纪委调查:
一、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均被古龙村组十四名干部冒领;
二、该款已全部追回退入村账。(调查报告附后供验证)。
三、村书记姜科法撤职……
新书记刘通接任后发现:村账户上仅有三万元,根本不存在退回的173万元。
据此:村民刘宗祥、杨立春、周成祥、陈国新多次向县、镇领导反映:要求查明征地补偿去向。4年过去了,庙头镇副书记马玉龙(兼信访办负责人)终于释明:“钱在镇政府”,迟早会还给村里。
村民实在难以理解:征地补偿款173万元先被村组干部冒领、后被镇里截留。至今不退还。法理依据何在?希望市、县有关部门依法督查、依法追责。
实名投诉人:沭阳县庙头镇古龙村
陈国新、周成祥、杨立春、刘宗祥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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