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扬州市人大法工委协同社会建设委、市人社局召开《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作为全国设区的市首部以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7月15日世界青年技能日正式施行。
当前,扬州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613”产业体系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据扬州市人社局统计,2024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超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1.25万人,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重约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约31%,在焊工、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存在一定人才缺口。
“制定《条例》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解决我市技能人才结构性矛盾的必然选择。”扬州市人大法工委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有高技能人才专门立法,扬州先行先试,通过法治手段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保障机制,将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借鉴的“扬州方案”。
自2023年起,扬州率先启动高技能人才立法工作,历时2年半,走访省内外城市超50家企业、院校。《条例》共24条,围绕高技能人才工作关键环节形成系统性制度设计。
在培养体系方面,明确构建“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的培养模式。政府将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学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企业须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不低于60%用于一线职工和预备员工培训。职业学校可将培训收入按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激发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在引才稳才方面,建立紧缺技能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分类引进机制,为其配偶、子女提供公共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保障服务。完善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慰问制度,增强人才归属感。支持技工院校跨区域招生,推动校企合作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技能人才。
在评价激励方面,推行“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健全多元化评价制度,鼓励企业自主评价并推动技能等级互通互认。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高级工以上可申报相应职称。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同等学历享受就业政策,高级工比照大专生享受引才补助,切实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和经济待遇。
在产教融合方面,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工匠学院,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教育、人社部门将指导职业学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分互认制度,促进教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在特色传承方面,针对扬州“三把刀”、刺绣、玉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规定对传统手工技艺项目高技能人才给予支持,推动传统技艺与现代产业融合。同时强化“扬家匠”品牌建设,提升扬州技能人才的特色标识度。
《条例》充分融入扬州文化基因与产业特色,成为一大亮点。针对扬州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明确“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项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专门支持”,通过资金扶持、技艺传承基地建设等方式,让扬州玉雕、漆器等传统技艺在现代产业发展中焕发新生。《条例》的出台为这些技艺的保护与创新提供了制度支持。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条例》实施,扩大扶持范围,推动传统技艺与旅游、文创等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直面当前高技能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推出多项创新举措:针对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歧视问题,明确“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相应学历报名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活动”的政策,为其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在激励机制上,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国有企业要发挥工资分配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有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并加大在劳模、工匠等评选中的选拔力度,让技能人才有荣誉、有地位。此外,《条例》注重发挥退休高技能人才作用,规定政府部门可吸纳其进入专家库,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专长信息档案,为其继续服务社会搭建平台,实现人才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通讯员 李涛 刘晓艳 赵娴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顾潇
(通讯员供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