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媒体发布一则视频。视频称,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扰。视频画面中,一位男子从记者手中抢过摄像机重摔粉碎,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
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中国记协从现场记者处了解到,该视频拍摄于今天上午,湖南长沙。目前,警方已介入。中国记协将持续关注。
据法治网此前报道,中国记协官微曾就如何维护记者的正当权利发声,并掷地有声地指出:记者如实报道现场情况,冷静专业客观进行报道,遵守新闻伦理规范,能最大程度缓解公众焦虑、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不能为了控制舆情,简单粗暴阻挠媒体记者正常履职。
正当采访是法律赋予记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总则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民法典第999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来源:大象新闻
编辑:詹家乐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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