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讨债1000元,女子主动肉偿还债。刚结束就被民警以嫖娼拘留10天。男子出来后将民警告上法庭,却输了官司。
上海静安区的杨华(化名)是一个家庭幸福、生活顺遂的中年男人,没什么不良嗜好,就喜欢在网上闲逛。
一天,自己的社交账号突然弹出一天信息:“杨哥,江湖告急,请伸援手!”
杨华赶紧点开一看,原来是以前网上认识的女子刘红(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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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虽然在网上相识时间不短,但相交不深,只能算是泛泛之交的普通网友,偶尔会断断续续交流几句。
有一副热心肠的杨华一看,忙回道:“有什么困难吗?尽管开口。”
刘红发了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然后说:“我的工作被辞了,现在交完房租后,连吃饭都有问题了。能不能转借1000元周转一下?下个月就还你。”
杨华犹豫片刻,考虑到数额不大,就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一千元转给了刘红。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刘红悄无声息。又两个月一晃而过,仍然不声不响,杨华有点不太高兴了。
钱虽然不多,但杨华还是比较看重信用的,觉得刘红不仅超期不还,连套话都不吭一声,是个不值得交往的朋友。
于是,微怒的杨华不再顾对方脸面,用不太委婉的言辞索讨了:“刘红,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应该周转过来了吧?”
没想到,刘红很是爽快:“真的不好意思了,现在刚刚缓了些,马上就还!可是手上都是现金,一时没办法转账,要不麻烦你到我的租房来吧?好像也不远,你就当散步好吗?”
杨华高兴地答应了,并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刘红的租房。
谁知他进了房间之后,却发现刘红穿得很是清凉,脸蛋也红扑扑的,煞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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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没绕弯子,直接说:“杨哥,其实我还是没钱还,至今也没找到固定的工作,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还你。要不就‘肉偿’吧,咱们发生一次关系,这1000元就一笔勾销,行不行啊杨哥。”
杨华虽说已婚,可架不住对方主动,一时冲动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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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被邻居给举报了。邻居报警声称这里有人在“卖淫嫖娼”,民警赶紧赶了过来。
杨华两人发生关系后,杨华口头免除了刘红1000元债务,随即离开。下楼时却在楼梯上和赶来的民警撞了个满怀。
民警一眼就看出杨华神色慌张,盘问之下,杨华言辞混乱,这事儿就露了底,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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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警方认定杨华的行为构成嫖娼,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要求通知家属。杨华自行联系妻子说明情况,引发家庭一片混乱。
拘留期满回到家后,杨华越想越憋屈。
他觉得自己是去要债的,一开始根本没嫖娼的想法,民警也没抓到“现行”,怎么就成了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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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还认为,嫖娼需以金钱支付为前提,自己未付钱反而减免债务,根本不构成交易。
而且他觉得,当时民警让他辨认刘红笔录时,照片上的编号对不上人,这个程序有问题。
还有,民警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也不合规矩。
思来想去,杨华把警方告上了法庭,想讨个说法,洗去嫖娼污名。
法院审理后逐一回应:
尽管刘红未当场获取财物,但通过性交易免除债务,实质是以金钱为媒介的交易。杨华丧失债权与刘红增加财产的结果,视为双方之间以金钱为媒介,符合嫖娼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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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可通过双方笔录、辨认记录等证据认定,并非必须现场查获;
公安机关存在照片编号错误的工作失误,但未影响杨某权利义务,不构成程序违法;
关于家属通知,证据显示杨华是主动要求自行联系,警方未重复通知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判定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杨华全部诉讼请求,所以拘留并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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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认为,刘红一句“以身抵债”,让借贷关系瞬间变味。在法律眼里,用性关系抵消债务从来不是“两厢情愿”的私事,而是明晃晃的金钱交易。杨华以为没直接掏钱就不算嫖娼,却忘了债务减免本身就是一种财产转移,这种“曲线交易”照样踩了法律红线。法律不因动机“善意”或形式隐蔽而网开一面,公民唯有坚守底线,方能避免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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