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大李某某这事儿,随着舆情不断发酵,大连工大快刀斩乱麻,迅速把她给开除了。
说起这事吧,还真挺复杂,网上各种言论均有。于情,李某某确实不冤;于理,学校罚得有点重了。
先把来龙去脉说说。乌克兰有个叫 Zerus 的电竞选手,跑到上海比赛时,跟 21 岁的女粉李某某发生了关系。这人很不地道,不光在粉丝群里直播过程,回国后还把不雅视频发到网上,嘲讽女孩像 “廉价牛排” 一样好得手。
视频传到中文互联网上,李某某的身份很快被扒了出来 —— 她是大连工大的学生。学校觉得丢了面子,很快就发了公告,说她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要开除她的学籍。这操作,挺快的,无非是想尽快进行切割、撇清关系。
于情来说,这姑娘真怪不得别人。21 岁了,已经是成年人,该懂轻重了。自己跑到上海见网友,还参与直播互动,事后被人当笑话传开,这都是自己选的路。
网上有人骂她 “媚外”,话虽然难听,但她确实没守住底线。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名声受影响,被人议论,这都是该付出的代价。从这点看,她不冤。
但于理来讲,笔者总觉得学校的处理过头了。
其一,处罚依据站不住脚。说 “有损国格” 太牵强。真正丢人现眼的是那个传播视频的外籍选手,要论损国格,也是损他自己国家的。学校拿这个当理由,明显是在扣大帽子。
其二,公示全名很不妥当。大学处分学生,向来都是用 “某某某” 代替,顶多加个学籍号。大连工大倒好,直接把名字亮出来,跟 “游街示众” 似的。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处罚了,是故意要让她社死。
法律上也说不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里,开除学籍只适用于扰乱校园秩序这类情况。李某某的事发生在校外,没有影响教学秩序,凭什么开除?学校援引的条款也对不上号,明显是找错了依据。
再看学校自己的校规,更让人费解。里面居然有条 “未婚性行为记过” 的规定。真要严格执行,大学里大半学生都得受罚,这规定早就该改改了。
还有些媒体跟着添乱。平时报道社会新闻,对嫌疑人都用 “某某” 代替,到李某某这儿就搞双标,不光写全名,还直接放进新闻标题里。他们不去指责那个玩弄女性的外籍渣男,反倒盯着受害的女生起哄,实在说不过去。
网友的反应也挺有意思。一边倒骂李某某,所有火力都集中她的身上,这多少有点不够地道。
说实话,我们不同情李某某。成年人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她确实不够自重。但学校该做的是教育引导,不是一棍子打死。给个留校察看,让她长长记性就行,没必要直接开除。
最该处理的是那个乌克兰人。把他拉进黑名单,永远不许入境,这才解气。
现在搞成这样,把年轻人的私人行为上升到 “国格” 高度,用道德大棒往死里打,真不是什么好事。搞不好以后大家都活得小心翼翼,生怕哪句话说错、哪件事做错,就被全网 “游街”。
这风气要是蔓延开,可能比李某某犯的错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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