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5年5月1日,欧阳某某牵引宠物狗途经胡某某经营的店门口时,遭到胡某某散养的黄狗咬伤,欧阳某某因此产生医疗费等多项损失。欧阳某某求偿未果,向荔城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胡某某取得联系以了解具体情况。然而,胡某某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会对欧阳某某进行赔付,胡某某声称:“她竟然还敢起诉我?她家小孩经过我家店铺门口,肯定是小狗之间玩耍,误伤到小孩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多次与双方沟通,在联系到欧阳某某的监护人后,其监护人表示,由于胡某某拒绝赔偿,她才无奈寻求法院帮助。
为了缓和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促使双方冷静下来。针对本案的特点,承办法官结合日常生活经验,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并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说理,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胡某某认识到自己没有尽到看好自家宠物的义务,而欧阳某某也表示愿意调解,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确认了在胡某某向欧阳某某赔偿2000元后,欧阳某某不再追究胡某某的其他责任,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本案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从法律角度来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的核心在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认定。在养宠日益普遍的当下,饲养宠物成为了一种个人爱好和生活方式,但宠物主人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在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和陪伴时,宠物主人应合法合规饲养宠物,注重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控力度,避免意外发生。
法官提醒
城市是我们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饲养动物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办理登记证和年检手续、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遛宠物时应当拴牵引绳并注意避让他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等。
广大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一定要依法、科学、文明饲养,对自己的爱宠务必尽到看护、管理责任,遛宠物时一定要拴好牵引绳,既保障他人安全,也为自己避免纠纷。
来源:荔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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