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常州调整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
近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发布常州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市实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至2705元。
7月1日起,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均可按规定领取到一次性营养补助费2705元。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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