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法槌落下。7月11日中午12点30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备受关注的湘潭大学学生寝室投毒案二审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留下满庭沉重与未解的疑问。
尽管被告人周某人在最后陈述时弯下了腰——三次鞠躬,一句道歉,他称自己“将接受法律制裁”。
然而就在三小时前,这起导致张同学死亡的投毒案二审现场,被告周某人仍在竭力辩解。
"不是蓄谋杀人"——当公诉方点破他作案前的可疑行为(盯视室友、窗边磨刀、喷枪烤物),他强调这不过是"临时起意"。
"不想杀人"——辩称百毫克秋水仙碱剂量"经过摇匀",仅为让室友"不舒服"。
"受害者有责"——辩护人抛出"校园霸凌"论调,指控三个室友已形成“法学院小团体”,排斥并"欺凌"新加入的周某人。
辩护人试图用“被霸凌者反抗”重构事件性质,但遭遇公诉方的有力反击。被告方新提交的证据也引发争议:一份周某人父母的抑郁证明和独生子女证,伴随"老来得子需留后路"的求情……当生者展示痛苦时,逝者的声音如何被听见?
可悲的是,真相往往冷酷:迟到的忏悔无法挽回年轻的生命。张某某在痛苦中逝去的过程令人扼腕:
误诊危机:送诊之初家属已明确"怀疑中毒",携带的麦片样本却被搁置。
真相迟到:毒物检测直至生命垂危才被重视。
求生绝望:多器官功能在诊断延误中彻底崩溃——当周某人称"几天后才知投毒后果"时,可曾想过室友在ICU里的挣扎?
当年轻的生命最终消逝,一切的辩解与"霸凌指控",此刻都苍白得刺眼。
当周某人反复申诉"被逼到忍无可忍"时,所有人都该记住:
退让与否并非犯罪理由,极端行为绝无正义可言。
所谓"让他难受"的托辞背后,是对生命权令人发指的轻视。
法院最终宣布择期宣判。然而无论二审结果如何,一条年轻生命沉没在宿舍暗影中的事实已经刻下永恒伤痛。
周某人的鞠躬姿态或许真诚,但无论多么沉重的悔恨,都不该成为开脱刑罚的借口。
法律制裁不是终局,却是对逝者尊严最后的守护。每一条生命都该被敬畏——同学相处需要学会化解矛盾,但更需铭记,任何矛盾都绝不能靠伤害他人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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