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幼儿在扁桃体手术后陷入脑死亡,医生一句“已告知风险”便想置身事外。这种轻飘飘的“无责”说辞,像一把冰冷的刀,刺向痛失孩子的家庭,也刺向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手术同意书不是免罪符。
扁桃体手术本是常规小手术,为何会酿成脑死亡的悲剧?是操作失误,还是应急预案缺失?当家属在悲痛中寻求真相时,得到的却是“风险已告知”的搪塞。这种把“告知风险”当作万能挡箭牌的逻辑,显然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506条明确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医疗鉴定若沦为违法违规的“遮羞布”,行业潜规则若让医生集体沉默,那医者仁心何在?
生命不是数字,医疗不是生意。每一份风险告知,都应基于对生命的敬畏;每一次手术操作,都该守住安全的底线。当“已告知风险”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医疗违法能被轻易“洗白”,受伤的不仅是一个家庭,更是整个社会的安全感。
揭开潜规则的盖子,让责任无处遁形,这才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不执法的医疗违法行为何以如此冷血和无耻?医生集体沉默共谋的潜规则之风必须遏制和纠正。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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