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那几天,对不少女性来说都是一场 "无声的战役"。小腹像被碾过般绞痛,腰肢酸得直不起来,严重时甚至眼前发黑 —— 这种 "难言之痛",如今终于有了法律撑腰。
从云南到浙江:越来越多地方为 "痛经" 松绑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24年11月正式生效,其中一条特别暖心: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享 1 至 2 天休假。不止于此,云南还明确,有条件的单位每月可为女职工发放不低于 35 元的卫生费或对应用品,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而在浙江,这样的关怀早在 2017 年就已落地。《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的女职工,可获 1 至 2 天带薪休息,同时明确不得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云南等约 20 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 "痛经假" 权益,休息时间普遍为 1-2 天,部分地区可达 3 天。
这项权益,其实已存在 30 年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痛经假" 并非新鲜事。早在 1993 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 5 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明确: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 1 至 2 日休假。
2023 年 3 月,全国总工会等 6 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再次重申了这一权益。从国家层面到地方细则,政策的接力棒传了 30 年,初衷始终清晰:让女性在特殊时期得到应有的关照。
落地难在哪?三个 "拦路虎" 让人心寒
政策很温暖,现实却很骨感。不少女性都有过这样的唏嘘:
没听说:一些劳动者压根不知道有 "痛经假" 这回事,权益成了 "沉睡的条文";
不敢提:担心请假被领导贴标签,影响升职加薪,只能默默硬扛;
申请难:即使知道政策,也可能被 "证明" 卡住。北京的慕女士就吐槽:"有次疼得站不住,拖着病体去医院,又是抽血又是 B 超,折腾一上午花了 300 多,才开到 1 天假条。后来宁愿疼死在单位,也不想再走这流程了。"
更让人无奈的是,个别用人单位完全不落实政策,甚至设障阻挠。因此,即使大部分的女性经期会感到烦躁焦虑,超过七成渴望休息,却鲜有人敢真正申请。
为何 "暖心假" 成了 "纸上权益"?
这些暖心的政策在执行中有一定的阻力,主要原因有:
法律衔接问题:劳动法中尚无 "痛经假" 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不能突破上位法,导致女职工主张权益时可能遭遇抗辩;
现实顾虑:部分企业担心增加用工成本,甚至可能在招聘时对女性 "另眼相看",间接加剧就业难度。
不过,《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早已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这为 "痛经假" 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根基。
让政策 "落地生暖",需要三步合力
要让 "痛经假" 从纸面走到现实,不能只靠女性独自争取:
监管要 "长牙":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政策的依法处罚,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企业要 "担责":主动将 "痛经假" 纳入日常管理,简化流程 —— 比如对确诊过的女职工简化证明要求,避免 "每次请假都要跑医院";
政策要 "托底":相关部门可通过减税、补贴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正如厦门大学法学院蒋月教授所说,合理分摊用工成本,才能避免特殊时期女职工被排挤,让劳动关系更和谐。
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需要形成共识:对女性的关照不是 "特权",而是文明进步的体现。就像张荆律师说的:"对女性友善,就是对家庭友善,对下一代友善,这是整个社会的福气。"
从 1993 年到现在,30 年政策接力背后,是对女性权益的持续关注。但真正让 "痛经假" 成为 "暖心假",还需要每一个环节的温度 —— 企业的理解、制度的保障、社会的共识。
你所在的地方有 "痛经假" 吗?你敢放心申请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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