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郑炫律师收到某市中院二审裁定,由其承办的一起受贿罪二审案件取得重要辩护成果。通过律师与合议庭进行充分的法律意见沟通,成功促使法院采纳部分辩护观点,以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
案件背景
律师介入时,本案已处于二审程序阶段。根据家属对案情的介绍,律师初步分析认为:尽管本案在事实认定和量刑评判方面存在一定的辩护空间,但当前司法实践中,二审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普遍较低,案件辩护效果可能难以完全契合当事人预期。在郑律师向委托人进行充分的风险告知及法律分析后,委托人基于对京都律师事务所及其专业能力的认可,仍希望郑律师能尽快介入并开展辩护工作。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郑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当地法院递交手续,调取卷宗。经查阅案卷材料、梳理争议焦点其注意到,在一审及二审前期的辩护工作中,虽然辩护人也曾多次与法院沟通,但核心辩护策略局限于量刑情节,对罪名定性这一根本问题没有提出异议,客观上导致了辩护缺位。且在递交二审辩护意见后,最终与合议庭将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是否能提供立功线索上,但这无异于提前宣告了二审结果。
有鉴于此,郑律师深挖卷宗材料梳理在案证据,重新构建辩护思路:在定罪层面,严格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规定,逐项对照本案证据材料及事实认定,通过构成要件符合性分析,成功促使审判机关将案件审查重点再次聚焦于罪名定性上;在量刑层面,围绕被告人具备的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结合类案裁判要旨,继续就本案量刑幅度提出具体辩护意见。
经过辩护律师专业、规范且富有成效的当面沟通及书面意见的提交,二审法院作出裁定,认定原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定情形,依法将本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办案总结
本案的成功发回,得益于合议庭严格审查在案证据,紧扣职务违法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审慎的裁判。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合理制定辩护策略的专业价值,为后续案件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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