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物业的问题很多。
5月,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世纪广场业主委员会投票选举“万科物业”为新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 中汇物业并不愿撤出,在相关部门、安保、业主、万科等介入下,万科物业强势入驻。
6月6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公告》:根据各市上月“红黑榜”发布情况,现集中公布全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第二批“红黑榜”名单。
其中黑榜包括:
1、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2、太原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近日,有市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融创外滩壹号二期物业长期未经审批收费 前期物业收费须经市政府审批。
融创外滩壹号二期收取2.8元/平米月,明显超出服务标准,而且从未公布物业收费评估和审批结果,2023年7月,在无理由延期1年半交房且无任何补充的情况下,融创公司不签合同就不交房,合同捆绑物业费。物业合同的签订受到欺诈、胁迫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现已交房接近2年,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重新评估物业收费。
官方回复:
经尖草坪区政府核实: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依规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业主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明确约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8元/㎡·月,该协议规定可多退少补,最终以政府审批的价格为准;现融创物业正按太原市相关规定,项目交付后先办理物业等级备案,预计2025年7月30日左右可提交资料至住建部门。物业等级备案审批之后再依规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价格备案。2.关于成立业委会事宜,业主可按照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程序进行筹备,符合条件即可成立。
上图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
太原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2月30日执行,试行2年。
《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人退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共同决定,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
2)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均表示不再续约的。
3)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已提前六十天通知对方,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
4)业主依法解聘: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并已依照合同约定期限通知物业服务人的(如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则业主已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的)。
5)履约不到位或侵占业主利益:对于因物业服务人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经属地房产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调查、了解,作出限期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或到期仍无法达到整改标准的,重新核定物业服务等级后,依旧矛盾不可调和的,由乡镇(街道)指导业主、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解聘物业服务人的。
出现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在限定期限内退出小区,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性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来源:疯狂太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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