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型“学托”案件:赵某利用家长们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和对名校的渴望心理,精心编织了一起“入读名校”的骗局,导致多个家庭陷入钱款受损、孩子面临失学风险的双重困境……
PART.01P
“朋友圈”里的入学承诺
2023年6月,升学季在即,家住淮安区的王女士,正为自家即将小升初的孩子能否进入当地有名的A校而焦躁不已。
一日,王女士在刷微信朋友圈时,一则消息突然映入眼帘:“A校还有1个名额,七天内办好,办不好退款,包有学籍。”王女士细看后发现,发消息的人叫陈某,是前不久自己在一家汽修店修车时认识的一个微信好友。
王女士连忙点开陈某的聊天框,急切地询问详情。陈某声称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汽车修理工,手里没有多少权力,但他有个姓赵的朋友,认识教育局的领导,只要肯出5.8万元,孩子就能稳稳当当入学A校。
此时的王女士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只要孩子能上名校,花钱事小。”为表诚意,她当即给陈某转了2万元定金,并与陈某达成协议,待孩子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补齐尾款。
一周后,陈某再次发来消息,声称A校摇号在即,孩子入学事宜已经安排妥当,催促王女士赶紧将剩余的3.8万元交齐,还信誓旦旦地说学校会安排专人联系。王女士二话不说,立即将钱转了过去。
随着暑假来临,A校发布了入学摇号通知。王女士满心疑惑,多次追问陈某事情进度。陈某却轻描淡写地回复:“不必参与摇号,确认入学还需等等。”
心急如焚的王女士担心陈某这边的拖延会耽误孩子上学,决定先带着孩子参加学校的摇号。没过几天,好消息传来:孩子摇号成功,被A校录取,录取结果还在官网上同步进行了公示。
这让王女士又惊又喜,同时也意识到陈某所谓的“操作”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她立刻要求陈某退还那5.8万元,可陈某却两手一摊,一脸无辜地表示,“钱都被赵某拿走了,自己也联系不上他。”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了报警。
PART.02
教培老板的贪婪算计
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一个精心编织的招生骗局逐渐浮出水面。
作为整个骗局的幕后主使,赵某毕业后在淮安开设了一家教培公司,主要做在职学历提升业务。正因这份与教育挂钩的工作,让他成了部分家长眼中的“能人”。
起初,偶尔有家长上门咨询孩子上学的“门路”,赵某也并未放在心上。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家长对子女教育的焦虑和急切超乎他的想象。如果加以利用,一定是不错的牟利“商机”。加之此时赵某沉迷于赌博,急需用钱,于是,他便动起了歪心思。
赵某深知仅靠一己之力,资源有限,难以获取足够多的生源。于是,他打起了“找人帮忙”的主意,陆续找来陈某等5名“中间人”,并向他们承诺,只要成功介绍1名学生,就能拿到5000元好处费。
陈某等人认为赵某真的可以办成此事,所以没想太多,只想着赚取一些“中介”费,于是便答应赵某做其“招生代理”,并在朋友圈及多个网络平台上大肆散布包办入学的广告。
每当有家长上钩,赵某就会收取钱款,并手写一张收据,上面承诺孩子一周内能入学心仪的学校且保证有学籍。
为了增加骗局的可信度,他还多次指使女朋友冒充教育局领导、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等身份,给家长打电话,编造“入学手续正在走流程”等各种谎言,让家长们深信不疑。
然而,谎言终究难以为继。随着时间推移,孩子们迟迟未能入学,部分家长逐渐察觉到不对劲,纷纷要求赵某退款。
为了防止骗局败露,赵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用新骗来的钱偿还旧债,试图拖延时间。这一切只是饮鸩止渴,随着越来越多家长产生质疑并报警,赵某的“入读名校”骗局被彻底揭穿。
经查,2023年6月至8月间,赵某收取王女士等11名被害家长转账共计62.34万元,后经被害人催要返还5.9万元,赵某实得56.44万元,分给陈某等“中间人”12万余元。
因陈某等中间人对赵某诈骗之事并不知情,仅单纯作为“中介”赚取好处费,不构成犯罪。
2024年1月19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同年4月19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面对判决结果,赵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PART.03
多部门联动护学
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新的问题摆在眼前。
由于案发正值开学季,不少被害家庭的孩子因一心等待赵某承诺的“名校入学通知”,错过了向原定学区内学校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面临着失学的风险。
孩子的教育耽误不得。为避免被害家庭陷入“钱被骗”“没学上”的双重困境,淮安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所有被害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仔细梳理出存在失学风险的未成年人名单。
与此同时,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淮安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教体局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由区教体局迅速统筹对接各辖区学校,为孩子们开启补录工作“绿色通道”。
考虑到各学校均已开学,教体局优先保证被害家庭学生能尽快到校上学,入学手续则允许延缓办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11名被害家庭子女全部顺利入学。
赵某虽在部分被害人的催要下返还了5.9万元,但仍有56万余元赃款未退出,而这些钱都是被害人为未成年子女辛苦积攒的教育基金。
为了尽可能挽回被害家庭的经济损失,该案承办检察官李丹丹带领办案团队逐一查明各“中间人”获利情况,并对“中间人”进行释法说理。
在检察官的耐心劝导下,5名“中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纷纷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的12万余元。
但赵某骗取的那笔钱款,已被挥霍一空,无力退赃。检察官并未放弃,第一时间联系赵某的近亲属,转达赵某的退赃意愿,同时对赵某近亲属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让他们明白退赃对于案件处理和对被害家庭的重要性。
为了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检察官还通过辩护律师,促成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三方进行对话协商。最终,赵某的姐姐被检察官的执着所打动,代为退出了全部赃款,被害家庭的经济损失得以全部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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