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成都市实际,拟在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中,公开选调优秀人才,担任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四川天府新区智能制造局光电信息处副处长、四川天府新区总部商务局消费促进处副处长、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职位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1人)
职位简介:
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制定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服务,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相关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专业:本科或研究生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即可。本科:理学(门类)、工学(门类)。研究生:理学(门类)、工学(门类)。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2年以上科学技术、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二:四川天府新区智能制造局光电信息处副处长(1人)
职位简介:
负责光电信息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工作,光电信息、集成电路等细分产业领域产业生态圈建设,组织实施光电信息产业招商引资、企业培育、推介活动、行业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专业:本科或研究生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即可。本科:理学(门类)、工学(门类)。研究生:理学(门类)、工学(门类)。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2年以上光电信息、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三:四川天府新区总部商务局消费促进处副处长(1人)
职位简介:
负责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服务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运行监测和分析调度,推动促消费工作、商圈和特色商业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相关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具有2年以上商务工作、服务业、消费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四: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1人)
职位简介:
负责国土、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整治、辖区在建工地管理、宅基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房屋安全、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2.专业:本科:建筑类、土木类。研究生:工学(门类)。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2年以上规划建设领域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五: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1人)
职位简介:
负责国土、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整治、辖区在建工地管理、宅基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房屋安全、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2.专业:本科:建筑类、土木类。研究生:工学(门类)。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2年以上规划建设领域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六: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1人)
职位简介:
负责市容市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林业、园林绿化、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监管、水利水务、防洪抗旱、河长制、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整治、指挥调度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等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2.专业:本科:土木类、水利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工学(门类)。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2年以上规划建设、水利、环境等领域相关工作经历。
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8:00前
缴费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8:00前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
咨询电话:028-68772891(职务一、二、三);028-68772249(职务四、五、六)
01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县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的领导人员。
(2)现聘任在我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领导人员。
(3)在上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现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现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报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公司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县(市)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职务,以及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的领导人员。
(2)现聘任在我市市属、区(市)县属事业单位七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领导人员。
(3)在上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现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现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报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公司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县(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当于上述职务层次的领导人员。
(2)现聘任在我市市属、区(市)县属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领导人员。
(3)在上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现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现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6.具有与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7.具有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2025年7月1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当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02
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8日上午8: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2.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度成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7月10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22日至7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剂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成都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5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成都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若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5:1的职位,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由各选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报名表(报名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选调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和职位排名。
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
体检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机关。
各选调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公务员调任规定》对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选调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由各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本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任职培训
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成都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03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成都市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1802812
附件:
1.2025年度成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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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度成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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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发布
封面摄影:马骥(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编辑:张胤、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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