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南昌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2.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0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5%;高端装备制造业12个,占8.5%;新材料产业11个,占7.8%;生物产业25个,占17.7%;新能源产业9个,占6.4%;绿色环保产业22个,占15.6%;航空航天产业13个,占9.2%。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6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4.1%;数字创意产业16个,占18.8%。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3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1.2%。其中,信息服务62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0.2%;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23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65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67.8%。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528个,从业人员90829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9.34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17个,占4.6%;数字产品服务业135个,占5.3%;数字技术应用业1858个,占73.6%;数字要素驱动业418个,占16.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7907人,占63.8%;数字产品服务业1299人,占1.4%;数字技术应用业27920人,占30.7%;数字要素驱动业3703人,占4.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43.98亿元,占84.6%;数字产品服务业89.33亿元,占5.6%;数字技术应用业121.03亿元,占7.6%;数字要素驱动业35.00亿元,占2.2%。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0.1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83%。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115个,从业人员11952人,资产总计83.33亿元。
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073个,从业人员11618人,资产总计81.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31亿元。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334人,资产总计1.8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6亿元。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不含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金融业单位。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3]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供稿:区科经局
编辑:孔智
审核:刘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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