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曾在一次聚会上谈网文会大行其道,大家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读网文很Low,读那些显得“有深度”的书才高级。
其实后者我也读不少,但事实告诉人们,所有的文学、文艺作品都必须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唯有为大众服务才能有生命力。
什么样的人喜欢自我标榜呢?就是狭隘、势利的人,他们的思维容易标签化,越是平庸无奇就越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到了现在,想必很多人已经体会到了网文的大势已成,中国有上千万的网文作者,他们的作品已经走向海外市场,让无数老外熬夜追更。
文化传播这个事,高大上的路线走不通,反而是“网文+短剧”的模式走通了。
自媒体要学短剧:做很low的博主,你才能成功!(适者生存)
做自媒体也应该借鉴网文、短剧的优点,毕竟两者都是文化内容产业,有相似的地方,而且都面临很大的竞争。
网文的最大特点就是“引人入胜”,老方说它就是那种用户导向的精神产品,读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故事的走向和角色的命运。其实J.K.罗琳写《哈利波特》就有参考读者的意见,因为具备“产品思维”,所以《哈利波特》的市场化非常成功。
而短剧比网文更精炼,更直接,它有三板斧:先声夺人的开场,情节翻转,悬疑钩子。靠着这“三板斧”,短剧就能快速吸引付费客户,让他们欲罢不能。
这也证明了人类的情感需求市场永远不是饱和的状态,不管是做自媒体(写文章、做视频)还是写网文、做短剧,都需要尊重客观规律。
具体来说就是洞察人性,把握人心,满足用户的心理需求。至于有的人觉得这样做“很low”,那不过是自我局限,缺乏产品思维,不能尊重市场规律。
动辄贴标签,说什么“很low”,归根结底是傲慢和偏见。
当然,我们学习短剧也不能丧失原则,真正的“low”是为了博眼球不择手段,毫无底线。比如现在一些短剧就是这样,但这种投机注定是短期的,任何行业都有这样的情况,它们也不会成为主流。
我的意思是开放心态看问题,比如在金庸小说流行的年代,多少文化人和作家都批评其庸俗,但奈何你越是骂就越流行,大家就是喜欢看,甚至马云都做企业都吸取了金庸小说的“武侠文化”,这就证明存在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