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彭思琦 严洁
“项目在手,只等开工”——当有人以“单位高管”身份抛出工程邀约时,谁曾想到,这不是致富机遇,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经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与原犯合同诈骗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6月2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0年,刘某了解到某单位的某地铁线有两个站点装修项目,经常承接施工项目的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准备借此机会“捞一笔”。2021年,刘某找到从事装修行业的韩某(另案处理),通过经常发送某单位的办公照片以及工地现场的视频,骗取韩某信任,称自己在该单位工作,手里有某地铁线站点的装修项目需要找施工队承接。于是,韩某便介绍同是做装修行业的喻某与刘某认识,让喻某帮忙联系施工队。
“我舅舅是单位的老董事长,这项目我说了算。”2021年9月,刘某通过喻某介绍,认识了想要承接装修项目的徐某,他谎称自己是单位的老员工,有内部关系,并用伪造的单位项目部公章、项目确认函等资料骗取徐某的信任。后刘某、喻某、韩某以支付项目保证金和介绍费为由,要求徐某支付30万元。2022年9月,徐某发现被骗遂要求刘某、喻某等人退款,刘某安排韩某向徐某退款20万元。此后,徐某多次联系刘某等人索要剩余的10万元未果,遂于2023年9月报警。
2024年3月13日,刘某落网,警方从其车内查获伪造的某单位印章共五枚、工程延期告知函等作案工具。同年5月,喻某主动投案自首。
2024年7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大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刘某通过伪造公司印章、项目确认函等材料,将自己包装成“手握大工程”的公司领导。其同伙喻某则扮演“项目介绍人”,以有“内部关系”“独家资源”为幌子,先后共骗取5名被害人项目保证金240万元。此后,刘某多次编造设计方案调整、资金影响等理由拖延进场施工时间。经过被害人多次催讨,刘某、喻某等人归还被害人共计102.55万元。截至案发,仍有137.45万元尚未归还。
大悟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刘某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对喻某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千万不要听信他人的一面之词,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必要的核实,明确工程或项目的真实性,以防被骗。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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