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倡导和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妇女群众健康素养,不断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体育总局 全国妇联关于举办“舞动巾帼风采 悦享健康生活”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的通知》,山西省体育局、山西省妇联将于8月中旬举办“舞动巾帼风采 悦享健康生活”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山西站)。
欢迎广大妇女姐妹们报名参加~
跳起来,巾帼风采更闪耀
动起来,健康生活更美好
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山西站)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山西省体操武术运动中心
山西省健美操健身运动协会
山西省妇女体育运动协会
晋城市体育局
晋城市妇女联合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25年8月13日—8月15日
比赛地点:晋城市
五、参赛单位
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体协、各社区广场舞队(团)、健身俱乐部及其他广场舞爱好者。
六、竞赛项目
(一)规定项目
比赛套路选择范围:《十谢共产党》《奔跑吧英雄》《舞动中国》《花开中国》《喝彩巾帼》《共同富裕》《运动集结号》《纳西欢歌》《四季花儿开》(教学资料扫描文后二维码进行下载)。
(二)自选项目
各参赛单位可自行选择任何内容健康、文明向上的音乐作为比赛套路,但不得选择上述规定套路。
1.健身舞类
(1)民族舞;
(2)民间舞;
(3)古典舞;
(4)现/当代舞。
2.健身操类
(1)徒手;
(2)轻器械。
七、竞赛分组及年龄
以平均年龄分为青年、中年和常青等3个组别。平均年龄计算方式为 “全部队员实际年龄之和÷人数=平均年龄(遇小数点四舍五入)”。
(一)青年组
平均年龄18—35岁。
(二)中年组
平均年龄36—50岁。
(三)常青组
平均年龄51—65岁。
八、参赛要求
(一)运动员不得跨组、跨队报名。
(二)在同组别中,同项目不得重复报名。
(三)参赛队可同时报名参加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比赛,也可任选一项。
(四)晋级总决赛后,不允许更换年龄组别及大小集体,且参赛队须同时参加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广场舞(健身操舞) 运动训练基础,并确认身体健康状况完全能够适应于本次赛事。
(六)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广场舞(健身操舞)运动的疾病。
九、参赛人员
(一)比赛人数
小集体10—15人(含15 人),大集体16人及以上。
(二)队伍组成
每队可报领队1—2名、教练2名、随队裁判1名、工作人 员、队医等若干。
(三)替补队员
各参赛队报名时可报替补运动员2名。只有报名的运动员及替补运动员才有参赛资格。替补运动员未到比赛现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评分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25—2028周期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
(二)出场顺序
由大赛组委会抽签确定。
(三)比赛音乐
参加所有规定动作比赛必须使用规定动作音乐;参赛音乐由各参赛队自备,音乐须积极正能量。音乐须全部用U盘(MP3格式)拷贝,在报到时交到组委会,不接收光盘或其他形式提交。自选项目音乐时长3分—4分30秒。
(四)团体奖
1.计分方法。以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打破平分。若成绩相同,则规定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再相同,则并列。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奖
各组别项目按1:2:3:4比例录取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各组别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获得第一名的队伍晋级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特别奖
1.优秀教练员。为获得各项目特等奖的教练员;
2.优秀组织奖。授予人数超过30人且无违反赛风赛纪等规 定的参赛队;
3.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原则上评选比例参赛队为5:1,运动员为10:1,裁判员为15:1。
十二、裁判员选派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由山西省健美操健身运动协会选调选派。
(二)所有裁判员须按照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制定的《全国广场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全程参与裁判工作。
(三)裁判员须携带裁判服参加裁判工作。
十三、参赛费用
(一)本次赛事参赛运动员(含替补)无需缴纳赛事服务费。
(二)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大赛选派的仲裁委员会、高级裁判组和裁判员的差旅费、 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各队自荐随队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四、报名
(一)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日24:00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13633511598
周老师18636817559
王老师13623519005
(二)报名材料
1.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山西站)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保险单。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
3.免责声明。参赛单位和运动员个人须分别签署《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免责声明(单位和个人)》,代表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书。各参赛队须签署《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5.健康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扫描件。7月21日前,须将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并制成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为单位或运动队名称,发送至邮 sxjmjmcxhdly@163.com。
十五、医疗与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和裁判员等)必须购买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下:
1.保险期限:至少须包含比赛及往返路程时间区间;
2.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事故;
3.参赛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报名信息和材料齐全方可通过系统审核,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二)赛程期间出现的伤病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处理,组委会可协助解决。参赛人员须积极配合组委会相关要求,接受组委会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 紧急救治等,赛后一切事宜及医疗救治等费用由该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
十六、其他事项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提供的参赛音乐可以合法有权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知识产权的情形;音乐内容(含外文音乐)积极向上,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含有负面内容或引起公众负面联想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外文歌曲须提供歌词的中文翻译,并确保翻译内容准确、表达明确、忠于原文、再现原意。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由该参赛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本次比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队)的肖像、姓名、名称、图片、录音录像、比赛套路等,进行旨在促进广场舞(健身操舞)项目发展和赛事举办的各项公益宣传、推广活动等。
(三)如出现违反竞赛规程、明显错判漏判等扰乱比赛正常秩序的行为,将依据《全国广场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本次比赛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对竞赛规程进行调整的可能。
十七、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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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妇联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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