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主题
TOPIC
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专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福建一家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我公司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原材料,该原材料用于生产销售一般计税的产品,我公司向承兑银行交纳了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取得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手续费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取得上述的手续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 Answer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第2点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4月6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版块对问题“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而向承兑银行交纳的万分五手续费,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是否能用于抵扣(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用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则可以抵扣。
因此,你公司取得上述的手续费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