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博主发帖,成都这个小区对流浪狗的处理方式,相当于把一部分平时只靠嘴的动保人士架在火上烤。
小区内部投票合情合理,也给救助留了空间时间,不满意的完全可以联系去领养或者给出更好的方案。可惜目前并没有谁主动站出来要保护这个小区的流浪狗,评论区的沉默更是震耳欲聋,让事后诸葛亮们在事前就看见方案,诸葛亮也没辙。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个表决方案。
小区流浪狗及散养犬只处置方案表决票
方案1:任由不管:维持现状,依靠居民自发的爱心投喂和简单管理,满足部分居民的爱心需求。
方案 2:进行扑杀:由专业人员对散养犬只、流浪狗进行扑杀。
备注:本次表决采取楼栋微信群表决,同意方案1的回复1,同意方案2的回复2,不回复的视为以上两种方案都可以。表决结果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某某物业管理委员会
某某居民委员会
对于流浪狗的处置,这个方案提出两个思路,一个是听之任之,一个是捕杀。
很显然,这个方案充分考虑所谓的爱狗人士的内心感受。如此一来,也就是有言在先了。要捕杀也是堵住这些人的嘴,防止舆情无辜蔓延。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需要补充,如果回复1的占多数,由回复1的共同出资投喂流浪猫狗。若流浪猫狗攻击居民,后果由回复1的共同承担。
有网友分析,这个做法还是有问题的!应该是宣布:本小区有流浪猫狗,欢迎爱猫狗人士前来认领,每个猫狗都发一猫狗登记证,领后妥善喂养,发生问题领养人负责。一个月内,无人认养的猫狗全部捕杀。小区居心在等爱猫狗人士的爱心,快拿出行动来,让大家瞧瞧!
有网友提醒,投喂要担责的。我老丈人从前做生意有个院子,后来要拆迁不干了,院子没人,来了几条流浪狗。我老丈人偶尔去,有时投喂点东西。后来有人进院子被咬了(可能是看没人打算顺走点东西卖钱)就把我老丈人告了。而且比较聪明,没有被咬后马上告,在附近蹲了几天,拍到他去小院时在门口给狗扔了点肉才告的。法院也知道这帮人是干什么去的,最后赔了点钱倒是不多。我们说这多亏狗没病,以后千万别爱心泛滥了。
- 说到流浪狗,除了少部分爱狗人士喜欢意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反感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行动轨迹复杂”!四川广安一携带狂犬病毒流浪狗,咬伤多人!知情人:已无害化处置。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广安岳池县苟角镇发生流浪狗伤人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对此,苟角镇人民政府曾对该帖文公开回应称,苟角镇5月24日发生犬只咬伤多人事件,该犬只检验结果为强阳性狂犬病毒,且该病犬行动轨迹复杂,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二章犬只管理第五条,第三章疫情处理第十三条,以及多部门综合研判,制定该项应急处置措施,保障辖区内群众安全。
6月5日,记者从苟角镇政府证实,5月24日,当地确实发生一只流浪犬伤人的事件。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伤人犬只从附近村子一路流浪到镇上,沿途咬伤了五六个人,伤者事后均已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涉事流浪犬事后也已按正规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置。
由此可以看出,流浪狗其实是具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如果是疯狗咬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这时候,不知道爱狗人士会不会自费掏钱为受伤人员补偿?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担当。
总之,凡事还是要立规矩。建议国家或地方出台统相关法规,对城乡所有流浪狗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且,要规定居民养狗必须是非大型、烈性犬,必须办狗证、打疫苗,户外必须栓短绳、戴嘴罩。这五点但凡有一点不符合,一律视为流浪狗进行无害化处理。居民养狗如有遗弃,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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