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片系AI生成,与内容无关)
作者 | 邹成效
今天看了一个法治新闻。
6月19日,河南周口市太康县一名83岁的老人由于邻居家地基较高,下雨后雨水难排出,导致他家被水淹,故而报警求助。
在警方上门处理时,老人水中摔倒,民警未及时搀扶。
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太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治安、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专门对视频发布人冯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
经查,冯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涉事民警魏某领系王集派出所教导员,目前已对其作免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同时,给予辅警李某飞政务警告处分。
太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件事暴露了个别基层民警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我们绝不护短,严肃处理。感谢社会各界监督,我们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6月22日,太康公安相关人员专门赶赴浙江,当面向老人的子女致歉,并承诺将协调处理好冯先生一家和邻居家的纠纷。
这条新闻很有意思,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1、老人家到底是为啥报警?
从新闻中可以看出,老人家因为邻居家地基较高,下雨后雨水难排出,导致他家被水淹,故而报警求助。
而在新闻的最后,又露出了马脚,“承诺将协调处理好冯先生一家和邻居家的纠纷”。
综合这两条信息,就可以看出, 老人家是因为排水问题和邻居家产生纠纷,才报警求助警方。
2、警方要不要处理?
严格地说,这种事情警方完全没有必要处理。
到了现场,如果是积水问题,就及时移交给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
如果是因积水引发的纠纷,现场简单调处后,通知到民间调解委员会做调解;
或者直接告知到人民法院提起相邻权诉讼。
上述的法律法规依据,就是公安部2003年的《110接处警规则》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二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以上是110受理的报警和求助的范围。
这起事件中,老人家里被水淹,不算报警范围,也不算“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或者“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就是是普普通通的,因积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去处警的同志还是太善良了。
或者说,处警的同志,从开始处理的那一刻,就怎么做都是错。
3、老人子女的投诉有没有道理?
道理当然有道理,年轻人看到自己的父亲倒在水里,附近的警察光顾着排水,也不过来扶一把,有想法也能理解。
但是,这种做法,自己舒服了,受到影响的是其他人。
前人砍树,后人遭晒。
这有点像最近的那个投诉跨省转运幼童不合理收费的事情。
危机时刻,救护车跨省转运800多公里,而且是配备呼吸机、ECMO和随车操作医生,而且是直接对接上海医院。
说心里话,800多公里收费2.8万元不算贵。
觉得贵的,可以自行网络查询一下,救护车配备ECMO是什么概念。
一个开机费,最少2.5万到7万元。
你现在还觉得配个专门的医生,随车带EMO,800公里转运到定点医院,收费2.8万元贵吗?
当然,这次转运中有不规范的地方,被孩子家长投诉,也算倒霉。
他的孩子获救了,今后的孩子,可能就不会有这样好的运气了。
4、警方的处理对不对?
这一点是最让人无语的。
差不多诫勉谈话一下就得了,免职就太过分了。
更可笑的是,公安局的领导还专门赶到浙江,当面向老人子女致歉,并承诺会协调处理好老人和邻居的纠纷。
太康县到浙江,将近800多公里。
要不要再送上慰问金?
真服了他们。
字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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