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项目简介
“彩调剧《刘三姐》人才培训”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聚焦国家文化战略,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充分利用其在广西地方戏曲人才培养、地方戏曲创作方面的资源优势,针对彩调地方戏曲人才紧缺的发展现状,采用“课程教学+表演排练+实践展演+传承人进课堂”的教学模式。项目邀请资深广西地方戏曲彩调表演专家、非遗传承人老师等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教学,并组织学生深入广西柳州、桂林等彩调发源地及刘三姐故里进行实地研学,旨在培养广西地方戏曲彩调表演方面的优秀实用型人才,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贡献力量。
二、 广西艺术基金简介
广西艺术基金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发起设立,旨在繁荣广西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广西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也是全国第六支、少数民族自治区首支省级公益性艺术基金。
三、 实施主体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8月成立,由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作为传承保护责任单位的广西壮剧团、广西桂剧团、广西彩调剧团和国家重点省级京剧院团广西京剧团整合组建,以保护壮剧、桂剧、彩调剧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剧种为重点,以创作生产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为目标,主要从事戏曲创作生产、戏曲演出、戏曲研究、戏曲教育、戏曲传承保护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现有演职人员800多人,汇聚了壮、汉、瑶、苗、侗等20多个民族的戏曲艺术的优秀人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人,中国戏剧梅花奖演员1人。创作生产了彩调剧《刘三姐》《哪嗬咿嗬嗨》《新刘三姐》,壮剧《歌王》《冯子材》《百色起义》,新编历史桂剧《七步吟》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舞台艺术精品。其中,彩调剧《刘三姐》获文化部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大型风情壮剧《歌王》获第七届“文华大奖”和7项文华单项奖,中宣部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彩调剧《哪嗬咿嗬嗨》获中国文化部第六届“文华新剧目奖”;新编历史桂剧《七步吟》获文化部第十四届文华奖“优秀剧目奖”及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创作(作曲奖)奖,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彩调剧《新刘三姐》获第十七届文华大奖,中宣部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壮剧《百色起义》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奖等。推出了“民族戏苑”周末剧场和文化惠民演出。曾出访多个国家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讲述广西文化故事,传播中华传统艺术,提升广西文化艺术影响力,是广西地方戏剧艺术表演的主力军。
彩调剧《刘三姐》诞生于1958年,是广西舞台艺术的经典,讲述了刘三姐为了维护人生的自由和尊严,以山歌进行顽强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勤劳善良、美丽聪敏、直率淳朴、能歌善舞的壮族歌仙刘三姐的形象。
彩调剧2006年5月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曾五进中南海,四入怀仁堂,该剧于2024年列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传统(经典)剧目复排计划名录。经过广西一代代“刘三姐”倾情演绎,彩调剧《刘三姐》已经成为了广西形象的代表,成了中外交流的友好大使,享誉全国、蜚声世界。
四、培训时间
根据《广西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至2025年9月1日。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开班仪式:2025年7月20日
集中授课:2025年7月21日至 2025年8月8日
采风调研:2025年8月9日至 2025年8月12日
集中授课:2025年8月13日至 2025年8月21日
排演授课:2025年8月22日至 2025年8月31日
结业:2025年9月1日
五、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广西戏剧院(彩调团排练场)。
2.实地教学考察:广西南宁、柳州、桂林。
六、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课程有《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彩调戏曲基本功》《彩调戏曲唱腔》《声乐发声技巧》《刘三姐剧目人物分析理论》《彩调戏曲身韵》等。
七、主要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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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团队简介
整合了一批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名师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7人,系统地开设相关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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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家:
龙倩:一级演员
广西戏剧院院长,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文联副主席,广西戏剧家协会主席,桂剧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宣部全国“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龙倩同志长期工作在戏剧艺术一线,作为桂剧表演艺术家,于1995年成为广西戏剧界首位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晚会的戏剧表演艺术家。龙倩同志作为导演先后执导和联合执导了壮剧《百色起义》《牵云崖》《香樟树下》,桂剧《七步吟》《赤子丹心》《南宁女儿邓颖超》,彩调剧《新刘三姐》《木匠哥的钢琴梦》等广西地方戏曲剧目。作品先后获文华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资助剧目,广西“五个一工程”奖和文艺创作铜鼓奖,联合执导壮剧《百色起义》荣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导演奖。龙倩同志致力于保护和传承壮剧、桂剧、彩调剧等国家级非遗地方戏和国粹京剧,培养广西戏曲艺术人才,推动广西地方戏曲走出去,还先后编撰了《广西桂剧志》《广西桂剧音乐全集》《广西地方戏曲经典唱段》等一批戏曲图书资料。
她带领广西戏剧院十余年来创下了多项广西地方戏曲发展的记录,形成了“广西戏剧现象”。广西戏剧院也于2021年被人社部、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为广西地方戏曲和广西文艺事业发展做出了卓著贡献。
龙杰锋:一级导演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彩调剧代表性传承人,任广西剧协名誉主席、中国剧协理事等。曾获中国文化部“文华导演奖”、全国戏曲现代戏交流演出“优秀导演奖”等七项国家单项大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三项)及中国曲艺牡丹奖、广西“五个一工程”奖、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
主要作品:彩调剧《刘三姐》《哪嗬咿嗬嗨》、京剧《霸王别姬》《御赐玉棋》、桂剧《血丝玉镯》《风采壮妹》、壮剧《醉酒英雄》等。
唐佩珠:一级演员
广西著名壮族女高音歌唱家、广西第三代刘三姐、广西中青年首届德艺双馨专家;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5年12月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青年声乐比赛,荣获“银雀奖”;1986年5月参加中央电视台第二届青年歌手大赛荣获民族唱法优秀奖;1987年12月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青年声乐比赛荣获“金凤奖”等。
杨步云:一级演员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彩调传承人。1995年在第四届中国戏剧节荣获“优秀表演奖”;1996年荣获全国现代戏交流演出“优秀表演奖”、同年荣获中国文化部第六届“文华表演奖”;1999年获广西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戏剧家称号;并获中国文化部授予“文化部优秀专家”;广西文联授予、广西人事厅、广西文联授予“二等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广西文学艺术家十三年成果展示会文艺家”;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周 瑾:一级演员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彩调传承人。荣获第一届、第二届广西剧展表演优秀奖,荣获第四届中国戏剧节表演奖等。
蒋 剑:一级演员
荣获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第八届广西剧展优秀表演奖,荣获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优秀表演奖,荣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等。
吴似梅:一级演员
广西第四代刘三姐;2003年入选广西文学艺术家十三年成果展示会文艺家;2004年广西第六届剧展总展演大戏《蛇吞相》优秀表演奖、小戏《抢亲》表演奖;2009年广西第七届戏剧展演大戏《哎哟·我的小冤家》优秀表演奖、小戏《桑园小夜曲》优秀表演奖;2012年第八届广西戏剧展演大戏《山歌牵出月亮来》优秀表演奖等。
八、招生对象
面向全区艺术院团、演艺企业、大专院校艺术类专业招收优秀青年演员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凡具备下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均可报名。
(一) 热爱戏曲艺术,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二) 五官形象佳,身材匀称苗条,四肢协调,音域较广,音色清脆甜美,年龄16至25岁,艺术类专业优先,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九、报名时间、方式、要求和联系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8日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广西戏剧院官方网站(http://www.gxxjy.cn)下载《广西艺术基金2025年度彩调剧〈刘三姐〉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工作单位或学校、姓名、性别;如实填写《广西艺术基金2025年度彩调剧〈刘三姐〉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未填写申请表的报名不予受理,学员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艺术基金2025年度彩调剧〈刘三姐〉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2)近半年证件照2寸、全身照各1张。
(3)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PDF电子版。
3.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7月8日前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474971879@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刘三姐人才培训”)
注1:初审采用电子版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正式录取后提交纸质文件备案,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
注2:学员在本次培训活动中完成的成果,须保证广西艺术基金用于项目成果宣传推广,在全区使用与项目成果相关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权利,保证广西艺术基金可以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广西艺术基金不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注3:学员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 联系方式
毛老师 :13077773013
黄老师 :13877152265
庞老师 :13077788566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4号
邮 编:530023
十、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主体将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员进行遴选及综合评估,择优录取20名学生。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7月12日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选学员并寄发电子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录取学员不再通知。
十一、报到方式
报到地点:广西戏剧院院办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4号)
复审材料:
1. 递交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两份)。
2.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
十二、培训经费
本项目为广西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广西艺术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发生的一次性往返于培训地点的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或汽车的费用、与项目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十三、结业要求
本项目成果形式主要分为彩调戏曲基本功、演唱,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考核,书面材料,汇报演出四个部分。学习期满,每位学员须完成彩调戏曲基本功及演唱;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考核;每位学员完成30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需共同参加成果展示汇报,在汇报成果上呈现出全方位高质量的表演。
十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程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完成彩调戏曲基本功、演唱占20%;完成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占10%;完成实践学习报告占20%;完成汇报演出占3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广西艺术基金日常管理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
十五、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 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显著问题的言论的;
2. 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 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 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 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
2025年6月23日
▎来 源:广西戏剧院
▎编辑:黎红秀
▎校对:覃丽萍、曾小媛
▎责编:李 静
▎审核: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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