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不知道,我国目前其实有个“总局下辖总局”的特殊领导架构,只是这两个“总局”都并非什么政府职能机构而是由国资委监管的央企,那便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和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了。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也称“中化明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辖的一个二级单位。那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辖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这个特殊架构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关键时间节点就是2009年,当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进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管理,加快了企业化改革的新进程。
首先,介绍一下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相关历史演变情况:
最早在1952年,当时的重工业部化学工业局计划处组建成立了资源组(科),次年后的1953年1月,原重工业部化学工业局改称为“化学工业管理局”(简称“中央化工局”),下设地质处,由此成为后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雏形。1956年5月,化学工业部成立,下设地质矿山管理局(化学工业部地质矿山局便是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建制前身)。
1970年6月,原煤炭工业部、原石油工业部、原化学工业部合并,调整组建为“燃料化学工业部”。1973年4月,燃料化学工业部设立了化学矿山局,后者在十六个省(区)建立了化工地质队、下辖相应的科研院所。1978年7月,化学矿山局作为化工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部管的矿山企事业单位。
1990年8月,原化工部化学矿山局更名为“化工部地质矿山局”,机构性质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化工部机关的一个专业司局调整为部管的直属事业单位,并在化工部授权下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1993年7月,经当时的化工部批准,成立于1991年9月的原中国化学矿山开发总公司更名为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并明确其由化工部地质矿山局直接管理。
2000年6月,经国家石化局批准,地质矿山局和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合并重组。2001年2月,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化工部地质矿山局)及下属20个单位整体进入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实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2002年,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更名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负责全国17个化工地质勘查单位的直接管理,以及化工地质矿山行业的政策调研等行业管理工作。2004年5月,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上划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与总局分体运行。
2009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进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管理,加快了企业化改革的新进程。2014年,成立中化明达矿业有限公司,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进入快速模式。2018年9月,组建中化明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企业化运行平台,围绕大地质、大资源、大生态,开展“地质+”服务和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水污染治理、水文地质勘查、城市园林绿化等业务。
目前,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化明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既是我国化工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行业管理机构、中央管理的地勘事业单位,又是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共下辖有30余家全资、控股二级单位,其中包括18家地质勘查局/院,主要分布在17个省(市、自治区)。
最后,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其最早前身是于1950年成立的原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地质勘探室,此后相继经历了数次的改革调整、转隶重组,2003年成为首批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横跨煤炭、化工两大地勘行业。
目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已发展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也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机构、矿山应急救援国家队和跨国(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常备力量。全局共有职工5万余人,下辖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专业直属局、省(区)煤炭地质局以及中心、院等单位共计200余家,这些二级单位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保障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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