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11 日,一个看似平常却又注定被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备受社会瞩目的 “复旦投毒案” 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案件,从最初的震惊世人,到漫长的司法审理过程,再到最终的行刑,每一个环节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
如今,当我们再度回顾这起案件,其中的种种细节,依然让人痛心疾首,也引人深思。
故事要从复旦大学医学院的那间 421 寝室说起。林森浩,1986 年出生于广东汕头,2010 年成为复旦大学 2010 级硕士研究生。黄洋,1985 年出生于四川自贡,同样是复旦大学 2010 级硕士研究生,并在 2013 年考取博士。
2010 年 8 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 421 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原本两个怀揣着医学梦想的青年,相聚在这小小的寝室,命运却在这里悄然拐向了一条黑暗的轨道。
2013 年 3 月 31 日下午,看似普通的一天,却成为了悲剧的开端。林森浩以取物为由,通过同学吕某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某影像医学实验室。他趁室内无人,取出了自己于 2011 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天 17 时 50 分许,林森浩将这些物品带至 421 寝室,趁着无人,将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室内的饮水机中,随后将试剂瓶等物品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丢弃。他的这一系列举动,犹如一颗罪恶的种子,被悄然种下。
![]()
第二天,也就是 4 月 1 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了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开始出现呕吐症状,并于当天中午前往中山医院就诊。起初,医生并未立刻查明病因,黄洋的病情逐渐加重。
次日下午,黄洋再次就诊,此时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4 月 3 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在黄洋就医的这段时间里,林森浩明明知晓黄洋的病因,却故意隐瞒,任由黄洋在痛苦中挣扎,病情不断恶化。
![]()
2013 年 4 月 16 日,经过漫长而痛苦的 16 天,黄洋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本该充满希望的校园里戛然而止,留给家人和朋友的,是无尽的悲痛。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4 月 11 日,警方通报,在黄洋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次日,林森浩被刑拘。4 月 25 日,林森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2013 年 11 月 27 日,案件一审开庭,林森浩却在庭审中否认 “因琐事杀人”,声称是想在愚人节整整黄洋。但种种证据摆在面前,他的这一说法显得苍白无力。
![]()
2014 年 2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林森浩作为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
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死亡。林森浩故意杀人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林森浩不服,提出上诉。2014 年 12 月 8 日,上海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在庭审中,林森浩的辩护人申请 “有专门知识的人” 胡志强出庭,提出黄洋系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同时,两位辩护人认为林森浩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名辩护人认为林森浩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位辩护人则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然而,经过法庭的审理和对证据的审查,这些辩护意见均与查明的事实不符。
![]()
2015 年 1 月 8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了林森浩的犯罪事实。林森浩为泄愤,有预谋、有计划地向宿舍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黄洋接水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向救治医院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有意延误对被害人救治,其杀人故意明显,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林森浩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故依法核准被告人林森浩死刑。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中午 12 时 30 分,林森浩与父亲、伯父、叔叔在上海市二中院见了最后一面。这是投毒案发后,林森浩与父亲的第一次见面,或许也是最后一次。林父回忆称,两人隔栏杆和玻璃有五六米,只能用话筒交谈。
林尊耀在会见时问了林森浩很多关于案件细节的问题,比如换律师、是否投毒等,林森浩却反复表示:“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爸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父母,在看守所的这两年多时间里,他也一直在反思,认为这是自己犯的一个愚蠢的错误。
![]()
在黄洋长达 16 天的医院抢救过程中,他完全有机会将真相说出来,也许黄洋的生命还可以保住,可他当时却没有那样做。
这次会见,前后共进行了两次,第一次因为林尊耀和儿子用潮汕话交流,不到三分钟就被法警以违反规定为由终止;第二次会面,仅仅持续了 10 分钟。林森浩说,他希望黄洋的父母能够尽快从这件事中走出阴影,也希望社会舆论不要再对这个案件有过度的炒作和不当的解读。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要负责任,也愿意承担后果。
按法定程序,暂缓林森浩执行死刑还有最后一个办法,即请最高检察院紧急干预。12 月 10 日上午,曾经参与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谢通祥与林父来到最高检。但最高检的接待人员表示,只有申请人提供核准林森浩死刑的刑事裁定书,最高检才有可能启动相关程序,而林尊耀及辩护律师当天未能获得相关裁定书。
随后,他们来到最高法院,林父提交了《暂缓执行林森浩死刑申请书》,并索要林森浩的核准死刑裁定书,然而最高法院拒绝提供。林父又多次联系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郭法官索要最高法院裁定书或者复印件,郭法官同样拒绝提供。
10 日下午,谢通祥带着林森浩父亲再次来到最高检察院,申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向最高法院调取核准林森浩死刑的刑事裁定书,也可以向下级检察院调取,理由是法院一定会把裁定书送给下级检察院,因为执行死刑时检察院一定会派员在场,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发个电子邮件只需几分钟时间。但检察官表示上午已经请示相关领导,不予调取。
![]()
11 日下午,就在林尊耀及其家属返回酒店房间没多久,上海市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林森浩执行死刑。听到林森浩被执行死刑的消息,被害人黄洋的父亲黄国强显得很平静,他表示心里的一颗石头算是落下了。
黄国强曾说,林森浩和林家自始至终没有诚心道歉,2013 年 4 月 3 日晚上,他到上海照顾黄洋,当晚住在学校寝室,还问了林森浩跟黄洋的关系如何,林森浩当时说关系很好,却没有主动承认投毒之事。
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林父得知消息痛哭流涕,随后独自回房休息。林父表示,不会进行遗体捐献,会将儿子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此前的几天,林父都在为儿子最后奔走努力,彻夜未眠。
林森浩的两个姐姐始终陪伴在林母身边,接到电话得知弟弟被执行死刑后,姐姐失声痛哭,林母这才知晓儿子的最终命运。
这起 “复旦投毒案”,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林森浩的一念之差,不仅夺走了黄洋年轻的生命,也让自己走上了绝路,更让双方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
这起案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也提醒着我们,在面对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切不可因一时的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祸。校园本应是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地方,绝不能让仇恨和恶意在这里滋生。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发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