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爆料,物业费要6.8元,业主受不了,官方称按物业合同收取,市场定价。
这个物业合同是开发商和物业单方面搞的《前期物业合同》也没跟每家每户商量过,收这么高的物业费难道会有什么高端服务吗?物业应该举证它做了哪些服务,如果不能举证,就必须降费,你不能签个合同就敢拿萝卜当人参卖吧。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长沙当地官方平台的一个回复。
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过高的问题:《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敬天广场属于非住宅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对于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现业主与物业已签订《前期物业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了物业费按合同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8元/月收取。
关于居民用电用水另行计价问题:根据《关于推进给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至电力部门、供水公司、燃气公司,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敬天广场符合上述条件,居民可按上述相关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从这个回应来看,这是敬天广场属于非住宅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而且,由于与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协议》,并明确了物业费按每平方米6.8元/月收取。也就是说,这是事先约定了的。
至于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可以按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前期物业合同,标题就是前期,这个前期应该有个期限,如果没有期限,就要改名字叫永久合同,所以物业的前期合同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按道理前期合同期限不应该超过3年。3年后应该交给业主来管理。
有网友认为,前期物业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是业主被逼迫下签订的,不是业主真实意思的体现。所以,前期物业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 无独有偶,关于业务针对物业费的投诉,该博主在此前的6月16日发帖称,物业费三块多,利润高达80%,且从来不降。
官方回复这都是前期物业合同上规定的收费标准,业主如果想降低物业费,必须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问题是当时定收费标准时也没经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呀,相关的物业规定也该改一改了,必须要给业主减负,或者明确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钱花的要物有所值。
根据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当地平台官方的一则回应。
从上述信息来看,因为物业费单价过高,与当前市场状况不符合。于是业主提出要降费用,而物业的回应态度坚决,这是此前合同约定好的。如果要降,需业主集体共同决定。说到底,要成立业委会商定。
- 其实,从2024年开始,“物业费下调”的消息就已经铺天盖地。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4年至今,多个二三线城市频现物业“降费”项目,尤其发布物业费限价政策的重庆、银川、青岛和武汉四城,去年有超百个项目实现了物业费下调,降幅在10%-40%之间。
今年,据21世纪经济报道,物业“降费”的风愈演愈烈,逐渐从二线城市绵延至一线城市,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均有豪宅盘与物业企业协商物业费降价。
而从上述几个地区的官方回应来看,这说明这股降价风,还未波及到当地。因此,物业才如此有底气拒绝业主诉求,一副“义正言辞”的姿态。可以肯定,如果写进合同,物业费该怎么就怎么收,业主确实没折。
可以说,购房合同(附带物业合同)这一条款,像丹书铁券一样保护着物业公司旱涝保收,吃定业主一辈子了。哪怕房价都跌了,物业收费标准依然可以合法坚挺。
但从全国总体市场来看,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压力也传导到物业服务市场,物业费等持有成本是众多业主关注的焦点,这一轮全国物业费降价潮已经难以避免。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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