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种植户张先生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山黄村承包1800多亩山地进行生态种植,其中500亩左右的桃树进入成熟期时,竟遭到附近村民哄抢。短短时间内,约50亩桃树被摘光,预估桃子损失5万多斤 ,果园工人根本无力阻拦,现场一片狼藉,金属围网被撕开推倒,树枝被折断,损失惨重。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在法治社会不断健全的今天,这类哄抢事件的发生显得格格不入。以往哄抢花生、土豆等事件,有人还会以“种植户不要了”为借口来试图开脱,可此次桃园被金属网围着仍未能幸免,这无疑是确凿的哄抢行为。
从村民的角度来看,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在作祟。在利益面前,部分村民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看到他人的劳动成果,不是选择尊重,而是妄图不劳而获。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乡村和谐的氛围和淳朴的风气。他们或许认为,只是摘几个桃子而已,无关紧要,却未曾意识到这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执法力度不够也是此类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在一些哄抢事件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面对群体性违法行为时,执法不够坚决有力,导致法律的震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这使得一些村民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参与哄抢也不会受到严厉惩罚,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这种哄抢行为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于种植户张先生来说,这是巨大的经济损失。他投入大量心血和资金进行生态种植,本期望在收获季节得到回报,如今却血本无归,甚至可能影响到后续的经营和发展。从社会层面来看,哄抢事件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侵蚀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任。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将会产生不良示范效应,让更多人效仿,进而破坏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道德风尚。
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哄抢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从思想根源上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摒弃“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对于哄抢行为,无论参与人数多少,都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该事件提醒我们,法治社会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共同努力,捍卫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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