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3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0期)。
其中,凯里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色低钠湖盐(生产日期:2024/12/21;规格:280克/袋;商标:中盐和图形),其中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的检验结果为6.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亚铁氰化钾和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作为食品添加剂,主要被用作抗结剂,用于防止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结块,从而保持食品的松散或自由流动状态。主要被用于那些容易吸湿结块的食品中,如食盐、奶粉、糖粉、可可粉、调味料等。
《绿色食品食用盐》(NY/T 1040—2021)中规定,食用盐中不得使用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本次抽检1批次食用盐中亚铁氰化钾和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的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最大限量值为0.01g/kg),但不符合农业行业标准质量要求。
食用盐中检出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用盐结块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者对执行的农业行业标准了解不足,导致食用盐中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的检测值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农业行业标准。
据官网简介,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于1946年建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系国家定点食盐生产企业之一,年生产各类成品盐35万吨,注册资本1.42亿元。产品中心包含原生态系列、大青盐系列、草原湖盐系列等多个不同种类的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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