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省试时的“《春秋》对义”,不是省试科目之一的墨义试,亦不是“说书举”,而是始于宋仁宗景祐年间的“经术取士”别奏名科目试。
此科以考试“大义”为主,是一种在提倡“经义”考试的背景下,对参加进士科和诸科考试举子的补充性科目。
“说书举”开始于天圣四年,以国子监考试经书讲说为主,与“经义取士”科目不同,只是在报考资格方面,与“经义取士”科比较相似,致使后人将两科相混淆。
那么,苏轼的“说书举”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今天,不妨就让我们一块来掰扯掰扯其中的秘密吧!
嘉祐二年省试的第一名是李寔,并非苏轼,是不争的事实,故苏轼省试中“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并非指省试总名次,这是肯定的。
对于其中的“《春秋》对义”,拙文曾经理解为庆历新政失败后,科举恢复旧制后的进士科省试科目之一“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现在看来,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
拙文写作时,有两个失误:一是没有注意到现存《苏轼文集》中所题《三传义》十道,究竟是何性质的文体,及与之相关的科举考试内容“大义”与“墨义”的区别。
二是简单总结前人对于北宋进士科内容变化的认识,并仅仅依据庆历八年(1048年)四月八日“科场旧条皆先朝所定,宜一切无易”的诏令,推断此后至苏轼嘉祐二年的省试中,“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仍为实质性考试科目之一。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对义”与“墨义”具有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并认为《苏轼文集》中所题《三传义》十道,就是苏轼参加进士科省试时的“《春秋》对义”。
至和二年(1055年)出台的《删定贡举条制》是一项重要举措,在此基础上,陈文甲考证出嘉祐二年省试是以“通较工拙”(即不是逐场淘汰,是诸场通考定去留)的形式,仅试诗赋、论、策三场,墨义在制度上虽被保留,但形同虚设,不曾考校。
苏轼之“《春秋》对义居第一”是另外一种专门考试。
而将苏轼省试时“《春秋》对义”归为“说书举”的认识前提是,“对大义十道”是嘉祐二年以前“说书举”这一专门科目的考试内容。
以此为立论基础,将苏轼省试时之《春秋》对义归为“说书举”。
其直接证据不仅是《苏轼文集》中所题《三传义》的内容与形式正与之相合,更有注文及后来文集收入者将这十篇文命名为《南省说书十道》《南省讲三传十事》,及《宋史·艺文志》著录苏轼有《南省说书》一卷。
特别是南宋郎晔注《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三《南省讲三传十事》将其与嘉祐二年省试相联系,在题前称:“仁宗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修考试礼部,既置公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即此十事。见公《墓志》。”
以上证据给人感觉直接而充分,似已无可置疑。但仔细推究,仍有诸多疑点。
其一是《苏轼文集》中的《三传义》,又被注者和文集收录者名为《南省讲三传十事》《南省说书十道》等,以及郎晔注文,这些都是南宋以后形成的。
北宋时期,尤其是苏轼之弟苏辙记述苏轼进士科考试情况时,并未将“《春秋》对义”之试称为“说书举”,苏轼对于自己科举经历的叙述中,更是不见“说书举”踪影。
按宋人考中“说书举”者,不乏有同登进士科者,如郑扬庭“皇祐中登进士第,复中说书科”。
商傅“皇祐五年郑獬榜擢第,继登说书科”,皆是进士登科与说书登科并述。
试想,如果苏轼省试时“《春秋》对义”就是专门的一个科目“说书举”,其弟苏辙在为其所作《墓志铭》中,为何不直接称“复以说书举居第一呢”?
而现存文献中凡直接提到应“说书举”事或人,均不见苏轼之名呢?
在此举出几位参加过说书举的人例,如钱藻、顾临、刘恕、商傅、张宗雅、郑扬庭等,来作为“说书举”这一考试科目存在及苏轼参加此科考试的旁证,但仍然无法证实苏轼参加过“说书举”,以及“《春秋》对义”就是“说书举”的考试内容。
其二是苏轼参加“说书举”的前提和动机对此,苏轼是在省试被黜落的前提下参加“说书举”,“说书举”考试合格获得殿试机会这一认识提出的。
苏轼在省试中只是诗赋成绩不理想,被试官所落,但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苏轼省试不合格。
苏轼第一次参加进士科考试,全部精力应聚焦进士登科,虽然其才高又通晓经术,但参加说书举毕竟会分散精力和时间。
且三苏父子刚参加完开封府发解试,初来乍到,短时间内参加内容完全不同的两场考试,也无此必要。
二是诗赋进士地位远高于诸科及说书进士,进士登科是古代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理想。
参加说书举考试无非是增加一次登第机会,但未试而先加保险,这对于首次参加科举年轻气盛颇以才学自负的苏轼而言,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如果不能进士登科而只是说书登科,估计苏洵、苏轼父子都不会甘心。
以苏轼之秉性才华,在进士登第以前,他应该不屑于去参加说书举考试的。
这种推论完全是站在后世立场对预设结果原因的想象,看似有其道理,但对作为推断前提的苏轼当时之性格、才华及苏氏父子的心态之判断,亦是未能求证,殊不无臆测之嫌。
而同样是对于此事,陈文甲则认定为“苏轼选考‘说书举’,应该有着为登科加层保险的意图”。
因为当时朝廷下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苏轼在确保能够进士登科的前提下,很可能未参加殿试后举行的“说书举”复试,孰是孰非,一时令人难以分辨,无从求证。
其实,以上所列疑点,皆非问题之关键,更不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苏轼进士科省试时参加的“《春秋》对义”考试是不是“说书举”。
如果对“说书举”的认识有误,那苏轼进士科省试时参加的“《春秋》对义”考试,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说书举”科目。
苏轼省试时“《春秋》对义”,应该是始于景祐时期的“经义取士”科目,属于给参加进士和诸科考试的举子一个别奏名的机会。
这才能解释北宋时期直接记述苏轼进士科考试者,包括苏轼本人在内,在叙及其省试情况时不称“说书举”的缘故。
虽然苏轼参加的“经义取士”科目不是“说书举”,却与“说书举”科目的报名条件和考试方式比较相似。
这导致此科取消以后的人,特别是南宋以后的人,对北宋前中期施行过的和经义相关的考试科目,虚实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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