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灵活就业人群的扩大,劳务报酬个税问题备受关注。许多自由职业者困惑:全年仅有劳务报酬时,能否像工资薪金一样享受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呢?
一、政策核心: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
1,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共同构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四项收入合并计算,统一适用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
2,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这意味着,即使全年收入仅为劳务报酬,仍可扣除6万元额度;
二、劳务报酬扣除、预缴、汇算
1,扣除阶段
劳务报酬按次或者按月预缴,预缴前可扣除费用:
2,劳务报酬预缴阶
按照20%-40%三级税率扣除,对应税率表如下:
3,汇算清缴阶段
由于劳务报酬通常是单次结清,在实际预缴阶段,不知道全年会有多少次劳务报酬所得,所以按照前两个步骤进行扣除和预缴。在次年的6月底之前,统一进行汇算清缴,将全年的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全部汇总之后按照3%-45%的七级累进税率计算。
三、案例演示
案例1:年收入8万元劳务报酬
收入额计算:8万×80%=6.4万;
应纳税所得额:6.4万-6万=0.4万;
应纳税额:0.4万×3%=120元;
结论:若预缴税款大于120元,可申请退税。
案例2:年收入5万元劳务报酬
收入额=5万×80%=4万;
由于4万减除6万是负数,所以无需补税,且预缴税款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四、误区和建议
1,劳务报酬在单次报税的时候是没有免征额度的,汇算时才享受;
2,灵活就业人员,长期与对象为企业、公司合作,一方面为了业务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为了对方开票的要求,建议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或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方式进行业务往来。小额的,偶尔的业务,可通过自然人代开进行,个体户分可根据年销售额是否超过120万进行选择。
五、个体户的优势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年度120万以内,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于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
2,个人经营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的部分,享受减半征收。
3,地方设立经济园区,季度30万(年度120万)双免(免增值税、免个税);年度120万到450万,核定个税低至0.5%-1.5%,综合税负1.56%起。需要符合条件、业务真实,申请入驻。
4,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小微企业5%),分红个税20%;无需开设公户,个人账户可直接使用;经营范围广,服务、建筑、商贸等均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后台滴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