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巨各庄镇一村民因在自家院落内擅自收纳建筑垃圾牟利,不仅面临罚款、整改,最终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2024年12月10日,巨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与密云区城管委联合检查中发现巨各庄镇前焦家坞村一处院落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遂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巨各庄镇前焦家坞村村民李某,在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在自家院落内收纳建筑垃圾,依法获利。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巨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李某进行整改,将建筑垃圾全部消纳至正规消纳场所并对其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相关线索移交到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巨各庄镇派出所。
巨各庄镇派出所对此案非常重视,接巨各庄镇城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后,将案件定为“行行衔接”案件(通常指不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在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管辖的案件或者事项,进行相互协调、配合和移交的工作机制),立即组织警力对违法嫌疑人李某进行抓捕。李某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隐藏躲避,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多次到其户籍地、常住地等处所开展查找嫌疑人工作,均未有线索。巨各庄派出所通过进一步扩大走访范围,加大工作力度,于2025年6月14日,在密云区一宾馆内将涉嫌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人李某查获。2025年6月15日,密云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决定。
此案是巨各庄镇落实“行行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也是全区不多见的典型案例。它再次敲响警钟:建筑垃圾处置绝非小事,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收纳、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不仅破坏环境秩序,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吊销许可,直至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巨各庄镇政府及执法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巡查监管与执法联动,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和镇域环境整洁。呼吁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规渠道处置建筑垃圾,共同维护美好家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城管执法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内容来自美丽巨各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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