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劲松六路的采菊苑交付时间较长,小区电梯老旧,经常出现故障,影响业主出行和安全,后期如何有效解决电梯故障问题呢?
6月13日,崂山中韩街道办事处回应称,采菊苑小区于2009年建成交付,各楼座电梯已使用近20年,早已超过保修期限,不属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保修范围。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因小区建设交付时间早,首批业主未缴纳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故而只能由故障电梯所在楼座的业主均摊缴纳费用。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筹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故如需更换新电梯,同样需由该楼全体业主共同表决通过后均摊换梯费用。小区8号楼两部电梯,北梯存在异响,另一部可以正常使用。经排查系北梯导向轮磨损严重造成。
2025年5月27日,物业公司公示三种维修方案并征求业主意见。大多数业主同意更换1个导向轮,每户均摊70元,物业公司已在楼座内张贴收费提示,同时已联系电梯维保单位先行订购相关配件。现已收取35户维修费用,另有16户暂时仍未缴纳维修费用,中韩街道办事处已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维修费用收集,通过上门入户等方式做好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保障业主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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