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恩泽医院公布一起婴幼儿被灌啤酒引发紧急情况的病例。据院方介绍,婴幼儿父母经营饭店,5月28日午间一名客人给婴幼儿灌下50多毫升的啤酒。儿童肝脏代谢酒精的能力仅为成人的1/3,50毫升啤酒就足以使其血液酒精浓度超标,损伤脑细胞,极易诱发急性胃出血等,带来各种中毒危害。
婴幼儿喝酒的危害很大,甚至有可能致命。
分为急性中毒风险以及长期健康损害。
中毒风险的轻症包括呕吐、皮肤潮红、呼吸急促、嗜睡,
重症包括抽搐、昏迷、体温骤降、呼吸衰竭,可迅速致死。因为酒精抑制脑干呼吸中枢,并引发致命性低血糖(阻碍肝脏糖原分解)。婴儿致死量
:不足10克纯酒精(相当于约25ml高度白酒),可能导致婴儿死亡。约25克纯酒精(如50ml烈酒或1听啤酒),可能导致幼儿死亡。后果可以说是非常危险。
关于长期健康损害,会影响发育与器官功能。例如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酒精穿透血脑屏障,直接毒害未成熟的神经元,导致智力发育迟缓(智商下降),记忆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受损等等。还有
消化系统病变,例如胃黏膜受损,肝功能衰竭。以及对生殖与内分泌系统产生干扰。
灌酒者涉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也许婴幼儿经过救治,短期看结果没有造成轻伤,仅是轻微伤,但是在长期的成长中,可能导致的危害暂时无法得知。
首先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得知,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以上的罚款是少不了的。
至于刑事责任,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能够鉴定出轻伤,肯定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存在故意,至少是间接故意。如果存在导致重伤的可能,则可能按照故意伤害未遂予以认定。
至于寻衅滋事罪,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型,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伤害未成年人,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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