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昨天,胖胖在文章中提到这么一句话:
“人一旦掌握话语权,就会习惯性地去控制别人,去剥削别人,去物化别人。”
当然,这个表述在今天看来,胖胖也是要否定了。 不一定非得掌握话语权。
有时候,一群原本在社会结构中毫无能量、毫无存在感的平庸人,一旦被赋予了一点点“身份”,披上一层“皮”,便要急着把压抑已久的欲望撒在别人身上。
本事是没什么本事的,耐心更谈不上,但就是有一股子极其危险的特质:
一朝得势,立刻就要欺人。
人性有时候不复杂,不复杂得甚至让人觉得悲哀:一旦社会给了他们某种自觉高人一等的窗口,他们就会本能地用尽力气往下踩。
废物多倒也算了,就怕出败类,而且败类不止在一个角落。
最近呢,浪潮新闻有一则报道: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称,自己的孩子被宜春贸易广场的保安殴打,导致身体伤痕累累。
6月12日,江西宜春的胡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和同学在6月9日凌晨2点左右,被宜春贸易广场的多名保安拦下,随后被带到办公室中殴打,时间长达5小时之久。
最终,她的孩子肋骨骨折、全身淤青。
宜春当地警方回应称,目前已经受理此案,并于6月10日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光天化日之下,或更准确地说,是深夜之中,未成年人被无故殴打,保安凭着“你长得像”的模糊印象,就将两个孩子打成重伤,不止保安,商场商户都加入了“轮番掌掴”。
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接近“私设刑堂”的暴力犯罪。
我们来看下胡女士的叙述:
"保安把他们误认为是前几天到商场盗窃的小孩,拿棍子殴打他们,要他们承认。”
“孩子拒绝承认没做过的事,就被让跪着,不停地殴打。”
“打了五个小时,连商户也加入轮番掌掴。”
这哪里是误会?这分明是赤裸裸的暴力犯罪,是私设公堂,是非法拘禁,是集体施暴。
当然,一如既往,每当类似事件发生,总有一批人跳出来说:
“凌晨两点去广场干啥,持续关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有些人家教不严出社会有人收拾,但是铁棍还是过分了。”
“家长不教育,自然有人教育!”
这不是胖胖胡编乱造,而在九派新闻下方评论区刷到的评论,大家可以自行查阅。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受害者有罪论。
我真想问一句,一个人凌晨两点走在路上,就该被打得肋骨骨折?那是不是凌晨出门就自动失去人权了?
再退一万步说,就算你们这帮人怀疑孩子有问题,也得交给警方、按程序走。谁给了你打人的权力?
法治的意义正在于此,再“可疑”的人,也必须有完整的证据、合理的程序来界定是非。
保安不是执法者,更不是审判者。他们的职责是维持商场秩序,不是建立一个由他们定义“正义”的野蛮地界。
这种没经审判,“探讨孩子的动机”,而不是先质问施暴者有没有法律底线,胖胖觉得这群人是挺割裂的。
这种转移焦点的做法,说白了就是替施暴者找台阶、洗地。
如果“长得像小偷”就能被打、被私刑,那谁又是下一个?
你的孩子,你邻居家的孩子,在某个夜晚的街角,会不会也因为“不小心穿了同款衣服”或“长得有点眼熟”,就被五六个保安拖进小黑屋?
当“看起来可疑”就能成为动手的理由,那谁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今天是别人家的孩子,明天就是你的儿女。
在新闻中,据家长转述,当天早上还有多名商户也加入了殴打,轮番掌掴。
这些商户是谁?他们为什么要动手?
如果一个社会的成年人,面对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不是报警、不是保护、不是质疑,而是加入到“围殴”的行列,这不仅是法律的失守,也是人性的溃败。
当然,事发至今,商场方面无一人公开道歉,只是在“强烈要求”下勉强支付了一些医药费。
这是道歉?这叫补偿?
企业不是傻子,当然知道此事恶劣程度。
但它更清楚一件事:只要我不主动认错、不承认责任、配合警方就行,那我最多算“雇用了不当人员”。
可别忘了,在刑法体系中,有一种责任叫“用人单位责任”。
雇员在职务行为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单位同样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且这起案件中,打人行为长达五小时,牵涉多人,事发地点也在商场内部——没有监管漏洞是不可能的。
警方第一时间介入,我们也看到了已有5名嫌疑人被刑拘,这是好事,也一种回应。
但如果司法系统只处理“那五个人”,而不去查:商场有无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曾多次发生类似事件?管理层是否存在纵容、默许?
那就是治标不治本。
就像你家地板每天都漏水,你不能每天只擦水,不修漏点。
这事,作恶的一方,远远不只是那几个动手的保安,还要问责:商场的管理者、相关的商户、当时的围观者,甚至舆论场中那些一开口就质疑孩子“动机”的评论者。
他们共同构成了一种环境,一种让施暴者敢于施暴,让受害者失去辩白空间的环境。
断骨可以愈合,可被整个社会当作“嫌疑人”带走的尊严,可能永远复原不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