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都是要脸面的。好多企业都设有品牌部甚至公关部,目的就是要塑造和维护企业形象。
没想到的是,在东莞,有一家企业,竟然明目张胆发这样的通告。
通告指出,他们公司的生产部员工王扎合日、朱义华因个人原因打架,给公司造成极坏的形象,所以竟研究决定,对他们做开除处理,且不结算任何工资。
这里有两点疑问,一是打架就能开除吗?二是打架开除就能不结算工资吗?
特意上网查了下。
资料显示,员工打架斗殴后公司开除是否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员工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举证责任履行情况。若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且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履行了举证义务,开除通常合法;反之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第二个问题,资料显示,在通常的情形之下,倘若员工是因为打架这一原因而被用人单位予以开除,那么用人单位依然有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工资。
因为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这其中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当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并且用人单位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面有着明确的规定,指出在这种可扣除工资的情形下是可以进行扣除工资操作的。
而员工打架这一行为,它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范畴,基于此,用人单位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却不能凭借这一理由就拒绝支付工资。
所以,这家公司开除生产部员工王扎合日、朱义华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不结算工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对此,您又怎么看呢?
最后,我们看下这家公司的情况。
发通告的公司名为东莞市丽德电器有限公司,这是一家2021成立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银河五路11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为曾武松。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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