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云南省红河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邹进被公诉!曾被批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

0
分享至

正义网记者6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红河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邹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邹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邹进利用担任红河县委书记、红河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属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红河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邹进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邹进,男,汉族,1965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

邹进曾任石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云南省经贸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挂职),石屏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石屏县委副书记,红河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红河县委书记,红河州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任红河学院党委副书记。

2024年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邹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隐瞒不报房产情况

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

2025年4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邹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邹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录用、工作调动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合伙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实际出资而获利,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同时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王诗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正义网新闻 incentive-icons
正义网新闻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73670文章数 42023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