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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尧:深港要发展需全面融合,两城合作可抓住更多国际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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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 吴灵珊 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其中多处提到对深港两地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包含金融、商事、法治多方面。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意见》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看似说的是深圳的落实执行,实际上已经包含了香港一起深度融合发展。作为“001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特别提到,《意见》中表达出的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重视,与第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有逻辑性配合的,亦有很强的操作性。

《意见》中最令何君尧感到鼓舞的,是深圳将和香港继续做更加深入有机的结合。他尤其关注《意见》中提到的“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何君尧指出,这是将深圳和香港两个经济实体拉近的大胆尝试,是一次强强合一的结合。

作为法律界人士,何君尧也提到,金融的结合是需要方方面面进行铺垫配合的,其中就包括《意见》中提到的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金融发展一定要有良好的法治基础”。《意见》指出,要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何君尧提及5月30日刚刚在香港成立的全球首个国际调解院,“这代表国与国之间的民商纠纷,是越来越趋向于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这是国际趋势”。而对深圳来说,与香港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是针对普通法和大陆法如何接轨的有益探索,何君尧称,如果深港在《意见》指导下更深度融合、扩大开放,未来深港两城在国际上将拥有更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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